摘要 《经济参考报》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拟出台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对地方政府回购或回租普通商品房分类做出具体要求。业内人士预计,打通市场库存房源...
《经济参考报》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拟出台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对地方政府回购或回租普通商品房分类做出具体要求。业内人士预计,打通市场库存房源与棚户区改造的安置需求后,将释放超过一千万套棚改安置房的需求。《经济参考报》由权威人士处获悉,根据对地方政府回购或回租商品房的指导意见,涉及数量最多的棚改项目安置房可以以回购方式补充,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长期集中租赁存量待售商品房。地方已有部分较为成功的商品房回购先例,有较大推广意义。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赵路兴向《经济参考报》表示,“十二五”期间,3600万套保障房建设已接近尾声大规模棚户区改造才刚刚开始,地方面临的建设任务较重。与此同时,现在一些城市商品房库存较大,消化周期甚至高达5、6年。在这类地区,如政府回购或回租成熟的存量商品房项目,不仅可有效降低配套投资压力,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安置,也将进一步减小地方房地产库存压力。
面对今年国内房地产投资增速和经济增速均持续下滑的形势,中国政府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上半年国家开发银行已完成棚户区改造贷款2000亿元,预计2014年棚户区改造资金将达到5000亿元左右。下图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
华尔街见闻今年7月文章提到,成都、芜湖等城市在棚改中正研究或已实施政府回购方式,但地方在实施中多数是闷声做、不愿说。主要是怕被误解为在“救市”。
不少评论认为政府回购的方式看起来一举多得,但也有人质疑这种模式其实就是多年前政府救市模式的翻版。2008年末4万亿政府投资政策出台,各地方政府纷纷在房地产领域注入大量资金救市。而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于所谓保障房,正是救市最主要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