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7年出口高速增长,进口增速回落
2007年机床工具全行业出口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据海关统计,进出口总额159.87亿美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6.6%,其中进口114.6亿美元,增长9.72%,比2006年进口增幅11.78%,回落2.06个百分点;出口45.27亿美元,增长38.62%。进出口贸易逆差69.33亿美元。
金属加工机床进出口87.23亿美元,比上年(下同)增长3.48%,其中:
出口16.51亿美元,增长40.4%,高速增长,其中数控机床出口13354台,3.73亿美元,增长46.86%;加工中心出口738台,5224万美元,增长68.36%。二项合计占出口合计的25.74%,所占比重较2006年(24.02%)略有提高。
出口去向按金额所占份额为美国最多,以下是日本、中国香港、德国、印度、韩国、澳大利亚、英国。
进口70.72亿美元,下降2.3%,其中数控机床进口2.54万台,31.82亿美元,增长14.49%;加工中心进口1.38万台,17.25亿美元,增长9.08%。二项合计占进口合计的69.38%,所占比重较2006年(60.2%)又有提高。进口高速增长的主要产品有:龙门加工中心、数控卧式车床、数控铣床、数控工具磨床、数控齿轮加工机床、数控折弯机、数控板带横剪机床、数控冲床、机床附件、数控装置、机床零部件和刀具。
从日本进口金额最多,以下为中国台湾、德国、韩国、意大利、瑞士、美国、比例时。
金属加工机床进出口贸易逆差54.21亿美元,比上年的60.57亿美元,减少6.36亿美元。
2007年金属加工机床进出口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今年进口增幅出现负增长,是多年来的第一次,加上出口高速增长,全年贸易逆差首次出现比上一年度减少;
二是数机床和加工中心进出口金额占金属加工机床进出口金额的比重都有所提高,说明进出口产品结构有了改善,产品档次有所提高。
2、1999年-2007年金属加工机床进出口情况
据海关统计,金属加工机床从1999年至2006年期间进口连年增长,其中以2004年增长最快,进口金额达59.15亿美元,比上年(下同)增长43.3%。但从2007年起,尽管进口金额仍然较多,增长速度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下降,这是从未有过的现象。海关统计显示,2007年进口70.72亿美元,下降2.3%。
出口情况总体很好,除2001年略有下降(-3%)外,其他各个年度都是增长,尤其是从2004年起,每年增长速度都在40%以上,这也是从未有过的现象。
尽管出口高速增长,但由于进口金额大,进出口逆差仍处于逐年上升阶段,尤其是2004年逆差骤增到53.76亿美元(2003年逆差37.51亿美元),到2006年逆差已达60.57亿美元。2007年由于进口增速下降,出口高速增长,逆差比上年有所减少。
序号 |
年 份 |
进 口 |
出 口 |
进出口逆差 |
||
金 额 |
增长% |
金 额 |
增长% |
|||
1 |
1999年 |
15.06 |
|
2.27 |
|
-12.79 |
2 |
2000年 |
18.9 |
25.5 |
2.98 |
31.4 |
-15.92 |
3 |
2001年 |
24.05 |
27.3 |
2.9 |
-3 |
-21.15 |
4 |
2002年 |
31.5 |
31.1 |
3.13 |
8.1 |
-28.37 |
5 |
2003年 |
41.3 |
31.1 |
3.79 |
21.2 |
-37.51 |
6 |
2004年 |
59.15 |
43.3 |
5.39 |
42.6 |
-53.76 |
7 |
2005年 |
64.96 |
9.8 |
8.2 |
52.4 |
-56.76 |
8 |
2006年 |
72.43 |
11.8 |
11.86 |
44.3 |
-60.57 |
9 |
2007年 |
70.72 |
-2.3 |
16.51 |
40.4 |
-54.21 |
3、2008年进出口形势分析
温家宝总理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任务的要求,今年要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围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设备、高档数控机床和基础制造装备等关键领域,推进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及元器件自主研发和国产化。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在保持出口平稳增长的同时,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优化出口结构,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扩大服务出口,发展服务外包。积极扩大进口,重点增加先进技术装备、重要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及元器件的进口。
据海关统计,今年1-2月机电产品出口1151.4亿美元,增长20.5%,增长势头很好;进口801.5亿美元,增长18.1%,其中汽车进口6.2万辆,增长82.6%。
根据上述情况,当前机床工具行业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机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可能有所回落。2007年机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40%以上,预计2007年将难以达到这一增长速度。机械工业投资所需设备主要是机床,因此全行业要有国内市场需求发生波动的思想准备。
(2)、美国次贷危机导致了美国甚至世界经济的下滑,使国际市场需求下降,将影响我国产品的出口。
(3)、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将严重影响出口。目前为止,我国自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已累计升值16%以上,而且仍处在升值的过程中。
初步分析,今年我国机床工具行业出口仍将增长,但增速会有所减缓,进口将继续增长,高档数控机床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增速会加快。
二、我国有关机械产品进出口政策
1、“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机械产品出口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
2006年国务院转发商务部、发改委等9部门文件,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要求抓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的机遇,立足企业自主创新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提高,实施机电产品出口品牌战略,强化出口生产体系建设,调整出口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整顿出口秩序,实现出口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力争到2010年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55%,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20%。主要内容有:
(1)、在提高传统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同时,努力扩大技术密集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出口。
(2)、鼓励企业加强节能、环保型技术和产品的开发,逐步将环境、劳保、卫生、社会责任等因素引入设计和生产管理中。
(3)、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力争出口企业全部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及ISO14000环保论证;推动出口企业获得安全、卫生、节约资源以及社会责任的相关国际论证。
(4)、培育一大批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在技改、研发、信贷、保险、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5)、鼓励和指导出口企业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跨国并购等方式,提高规模效益。
(6)、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7)、加强出口产品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信息和研发中心,跟踪掌握先进技术发展动向,开发新产品。
(8)、在巩固东南亚和欧美出口市场的基础上,加大对俄罗斯、东欧、非洲、拉美、印度等新兴市场的开发力度。
(9)、利用对外援助、带资承包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带动设备、资本、技术和料件出口。
(10)、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境外主要销售市场设立销售机构,选择经销代理商或利用国外厂商销售网,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维修服务网点,做好售后服务。
(11)、运用多种方式,支持出口。包括安排一部分技改贴息贷款、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扩大出口信贷、优惠买方出口信贷以及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等。
2、出口退税政策
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政策,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扩大出口。
出口产品退税,是指退还在国内已征收的间接税(主要是增值税),目的是使出口的货物以不含国内间接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货物重复征收国内税,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这种做法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体现了世贸组织关于非歧视原则和公平贸易原则,并已形成国际通行惯例。因此,它不是个别国家采取的优惠政策,更不是补贴。
我国从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1994年对出口退税机制进行改革,机械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7%,其中大部分农机产品为13%。从2004年1月1日起,大多数机械产品出口退税率调低到13%,下降4个百分点,其中农机产品调低到11%,下降2个百分点。退税款由中央财政负担75%,地方财政负担25%。
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后,以财税〔2007〕90号文,发布了《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实行。这次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按《通知》规定,机械产品降低出口退税率的共有219个海关税号,其中机床工具行业36个税号(其中8位数税号34个,10位数税号2个),简称36种(按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统计范围,下同),约占机床工具行业进出口统计税号的24.6%。降税的产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属于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的产品;二是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较低的产品。
这次降税的产品中有些产品的降税幅度较大,主要是三部分:
一是磨具磨料及其相关制品17种,出口退税率由13%降到5%。包括砂轮、砂布、砂纸、石磨、石碾、工业用钻石等;
二是金属加工用工具11种,出口退税率由13%降到5%。包括铣削、车削、锻压、冲压、镗孔、铰孔、钻孔、攻丝等工具,可互换工具和带锯片;
三是刨床、插床、拉床、锯床或切断机8种,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11%。包括牛头刨床、龙门刨床、插床、拉床、锯床和切断机。
目前机床工具行业出口退税率为:
(1)、金属加工机床除刨床、插床、拉床、锯床或切断机为11%外,其他机床和数控装置、铸造机械都是17%;
(2)、非金属加工机床为13%;
(3)、金属和非金属加工机床零件、附件、工件夹具、分度头、量具都是13%;
(4)、磨料磨具、锻压或冲压工具、以及铣削、车削、镗孔、铰孔、钻孔、攻丝等工具,可互换工具和带锯片都是5%。
今后我国政府将根据我国产业政策、进出口贸易政策和顺差情况,适时调整出口退税率。
3、进出口关税政策
进出口关税是调节进出口和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我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贸组织后,机械工业经过5年过渡期,关税减让已全部兑现。机械工业进口关税平均水平由2000年的18.2%降到2002年的12.3%,其中机械产品由2000年的14.1%降到2002年的9.9%;汽车由2000年的43.9%降到26.9%。
2003年平均关税,机械产品降到8.96%,汽车降到23.78%;
2004年平均关税,机械产品降到8.31%,汽车降到20.74%;
2005年平均关税,机械产品降到8.19%,汽车降到18.57%。
2006年,机械产品仍按2005年不变,只降低汽车行业进口关税。小轿车进口关税由2005年的30%,降到28%(2006年7月1日起再降到25%);汽车零部件关税,从2006年7月1日起平均降到10%。
2007年进口关税仍按2006年不变。目前机床工具行业进口关税为:
(1)、数控机床、加工中心为9.7%,但其他数控车床和数控龙门铣床5%,数控剪切机床7%;
(2)、组合机床,单工位8%,多工位5%;
(3)、非数控的车床、铣床、攻丝机床、锯床、锻造或冲压机床、铸造机械、拉床12%;
(4)、非数控的钻床、镗床、升降台式铣床、平面磨床、外圆磨床、内圆磨床、刃磨机床、齿轮加工机床、砂轮机、抛光机床、刨床、插床15%;
(5)、非数控的镗铣床、电加工机床、矫直机床、折弯机床、剪切机床、冲孔或开槽机床、压力机、冷拔管机、拨丝机、硬质材料的非金属加工机床10%;
(6)、非数控轧辊磨床、其他磨床、金属珩磨机床、金属研磨机床13%;
(7)、非金属加工机床及零件、金切机床零件、激光加工机床、等离子切割机都为零;
(8)、成形加工机床零件、硬质材料的非金属加工机床零件6%;
(9)、工具或工件夹具、分度头7%;
(10)、车削、铣削、锻压、冲压工具,量具,磨料磨具8%;
(11)、机床用数控装置(包括CNC操作单元,无论其是否带有配套的伺服放大器和伺服电机)5%,2007年暂定税率3%。
进口机床工具,以到岸价按上述税率缴纳关税后,还要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增值税=(到岸价+关税)×17%,总税额=关税+增值税。
4、进口不予免税政策
2007年1月22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公布《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自2007年3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一律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
《新的不免税目录》新增加的设备和提高技术规格的设备中,包括一部分机床工具。这些设备国内已具备制造能力,技术水平已能满足要求,或市场容量较大,国内有可能在短期内形成制造能力的。因此,不能再享受免予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
这种做法,不违背WTO规则,因为进口设备征税以及税率多少,我国入世时已解决,在我国入世议定书中都有记载,至于是否给予免税是我国政府的事。
《新的不免税目录》中机床工具有六大类、115条,与《原不免税目录》相比,有以下重要调整:
(1)、非数控机床。《原不免税目录》规定中只有少数非数控的、中小型规格的金属切削机床。《新的不免税目录》作了重大调整,规定所有非数控机床进口都不予免税,包括非数控的金属切削机床、金属成形加工机床、非金属加工机床,调整幅度很大。
(2)、数控金切机床。《新的不免税目录》提高了一批机床的技术规格并以加工精度作为衡量指标。如卧式车削加工中心,《新的不免税目录》规定为三项指标:重复定位精度≥0.004mm,加工圆度>0.001mm,主轴端径向圆跳动≥0.001mm。又如数控磨床,《新的不免税目录》规定为四项指标:定位精度>0.006mm,重复定位精度≥0.003mm,加工圆度>0.0005mm,砂轮线速度≤60m/s。同时新增加了部分规格的数控镗铣加工中心、数控重型卧式车床、数控重型立式车床、数控重型磨床、数控龙门铣床、数控重型滚齿机、数控镗铣床、数控坐标镗床和磨床、组合机床、龙门式加工中心等。
(3)、成形机床。《新的不免税目录》规定为:≤4000t的双柱、四柱万能液压机;所有规格的数控折弯机;所有规格的数控冲模回转头压力机,≤12×4000mm的数控板带剪切机床。同时新增加了部分规格的矫直(平)机、锻造用压力机等。
(4)、木工机械。木工锯床、木工车床、单面木工压刨床、木工平刨床、木工铣床、木工仿形铣床、四面木工铣床和木工多排钻孔机,《原不免税目录》只规定部分规格,《新的不免税目录》规定为所有规格。
(5)、铸造机械。《新的不免税目录》比《原不免税目录》提高了技术规格的有:树脂砂连续式混砂机、振动落砂机、抛砂机、破碎机、震压造型机、辗轮式混砂机等。
(6)、量具量仪。《新的不免税目录》比《原不免税目录》提高了技术规格的有:齿轮测量机、三坐标测量机、圆度仪、表面粗糙度仪、刀具预调仪、数显测高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