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鼓励和支持地方探索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径、新模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创建主体方面,《通知》指出,直辖市市辖区和副省级市、地级市均可申请创建示范区,距离相近、产业关联度高的城市可联合申请创建示范区。申请城市(群)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配套体系相对完善,在建设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开发区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二产业创新支撑能力强,科研院所和创新人才集聚,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创新企业、载体和平台,协同创新体系较为完善;三微观政策支撑体系比较灵活,市场发展环境好,能够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国新未来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徐光瑞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提出“距离相近、产业关联度高的城市可联合申请创建示范区”,结合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来看,意味着国家打破行政区域化的决心十分强烈,未来将会鼓励更多的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落地。而地方政府在发展本地经济过程中,也应注意到这一变化,不应把经济发展局限在自己管辖的范围,而是更应该从产业发展规律本身出发,综合考虑内外部要素实现协同发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从《通知》提到的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开发区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来看,长江经济带、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区域的制造业发达地区会率先成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同时,结合提到的‘统筹考虑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制造业发展的基础和特色’,在辽宁、湖北、陕西等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工业重镇,也有很大的几率入围第一批‘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徐光瑞表示。
组织实施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大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各类政府资金和产业基金,加强各类资金计划衔接,确保发挥更大效益,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普惠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成立的普惠金融事业部要着力在示范区探索积累经验;发挥财政担保体系作用,更好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