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对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抓住机遇,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从国际形势看,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努力掌握国际经济竞争主动权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的同时,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以知识技术密集、绿色低碳增长为主要特征的新兴产业蓬勃兴起,日益成为引领新一轮产业革命的主导力量。为应对新挑战、构建新优势,世界主要国家均紧紧抓住新兴产业发展机遇,竞相出台发展战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抢占经济科技发展制高点。
从国内转型需要看,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明显提高,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日益凸显,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下形成的经济结构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矛盾更加突出。只有加快培育发展知识与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才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在更高起点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真正走上创新驱动发展之路。
近年来,我国新兴产业相关领域有了积极进展,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具备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和技术基础,为我国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了条件。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和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加速升级,这必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初步测算,今后10年,我国需新增风电装机1.5亿千瓦以上,太阳能光伏发电能力2000万千瓦以上,市场空间居世界前列。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具备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挑战。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特别是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规模跻身世界前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同时,也面临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少,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支持创新创业的投融资和财税政策、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因此,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抓好实现重点领域突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市场需求等重点工作的落实。
第一,着力实现重点领域突破。要在统筹规划、系统布局、协调推进的同时,选择最有基础和条件的领域进行重点突破,加快形成竞争优势。一方面,要聚焦重点方向,找准突破口,结合产业特点与技术成熟度,抓好关键环节的突破。另一方面,要适应需求变化,动态调整重点方向。目前选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是基于技术的最新进展和社会的重大需求而确立的,从长期看,随着需求的升级、技术的演进、产业的发展以及竞争态势的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领域还可做出适时调整。
第二,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心环节,必须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核心引领作用,结合实施产业发展规划,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充分发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专项等的重要作用,超前部署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二是鼓励企业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工程化平台并形成产业链重点环节的工程化、系统集成技术能力,促进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三是以规模化发展为目标,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创新环节,实施若干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推进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支持实施创新成果产业化。
第三,着力培育市场需求。要积极培育市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市场,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公平、良好的环境。一是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坚持以应用促发展,围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缓解环境资源制约等紧迫需求,选择处于产业化初期、社会效益显著、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大技术和产品,统筹衔接现有试验示范工程,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智能制造等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引导消费模式转变,培育市场,拉动产业发展。二是支持市场拓展和商业模式创新。在物联网、节能环保服务、新能源应用、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领域,支持企业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新业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现代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等新型商业模式。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优化市场准入的审批管理程序。
第四,着力深化国际合作。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推进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更好地利用全球科技成果和智力资源,共同创造与分享创新成果。要支持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产品、技术、服务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我国企业培育国际化品牌,促进企业更积极地开展国际化经营,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合作。要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