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9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侯世国表示,目前工信部正在与各省份研究协调以尽快确定今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预计4月底淘汰任务将分解落实到各省份,并将尽快分行业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方案。
上周二,国务院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由工信部牵头,18部委联合组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并配以严格市场准入、发挥差别电价、加大处罚力度等政策约束,支持各地区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十大行业的落后产能。
近年来,中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工业领域特别是一些高消耗、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比重较大,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仍很艰巨。
侯世国表示,淘汰落后产能必然要关停一些生产线,进而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有些地区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甚至是其支柱产业,因此地方积极性不高。为此国家制定了系统的约束和激励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信部、能源局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具体企业。 侯世国还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包括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等,并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措施创造环境,激励落后产能自觉退出市场,其中包括做好职工安置等工作。 据了解,各地区需每年向社会公告本地区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落后工艺设备和淘汰时限。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