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智能矿山建设规范》和《石材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目前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并于近日进行了公示,拟公示后报部审定发布实施。
《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石材协会、中国地质科学院、北京金方德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富强石材有限公司、厦门厦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学日照智能制造研究院、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一六大队、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岑溪市康利石材有限公司、甘肃金润玉石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威盛机械发展有限公司、环球石材(东莞)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云南总队。
近年来,为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步伐,加强矿山企业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和地方均对绿色矿山建设提出了要求。为了推动石材行业绿色矿山发展,中国石材协会主动向原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汇报石材行业现状,结合石材矿山特点及绿色矿业发展趋势,积极要求把石材矿山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体系,促进石材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实现石材资源开发利用的绿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原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明确表示,支持石材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
绿色矿山建设是国家为保护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实现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总结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工作的经验,中国石材协会受原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委托,在原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科学院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了《规范》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中国石材协会为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及起草《规范》开展了广泛调研,对石材矿山集中省份进行了大量走访,听取了石材产业园区和矿区、矿山对绿色矿山建设的建议和意见,为起草《规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规范》规定了石材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在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此建设规范适用于饰面用花岗石、大理石、石灰石、砂岩、板石等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的露天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