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病药品降税、公交车驾驶区设置防护隔离设施、新《专利代理条例》施行……3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全国性新规
罕见病药品降税
为鼓励罕见病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联合发布通知,自3月1日起,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减按3%征收增值税。
帮助残疾孤儿解除疾患
为让残疾孤弃儿童得到更好的医疗康复等服务,3月1日起,民政部在“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的基础上实施新办法,扩大受益孤儿的范围,降低诊疗起付标准,提高康复资助限额,让孤儿得到更多实惠。
公交车安全硬件保障再升级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3月1日起施行。《标准》对公共汽电车(公交车)多种专用安全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首次明确,驾驶区应设置防护隔离设施。
办税开票更便利
为优化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决定自3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同时,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
新《专利代理条例》施行
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放宽专利代理师、代理机构的准入条件;改进检查监督方式,加强对专利代理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便民利民力度,提高专利服务效率。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出台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经过10多年文化生态保护区制度的探索和实践,目前,文化和旅游部已批准设立了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各省(区、市)也设立了146个特色鲜明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地方性新规
山东:依法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
《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3月1日起施行。《办法》细化了女职工特殊时期劳动保护措施,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对经期女职工给予保护;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
天津:鼓励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
《天津市残疾人就业规定》3月1日起施行。为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将给予补贴奖励。
四川:城镇职工医保可与家人共享
3月1日起,四川省将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新政策,个人账户资金除职工本人使用外,扩大到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使用,实现家庭成员互助共济。
浙江发布“最多跑一次”专用标志
3月1日起,浙江将使用全省统一的“最多跑一次”专用标志,大到背景墙、咨询服务台,小到员工牌、信封,工作规范提供了“最多跑一次”专用标志的使用场所的基本图形,共计16种情况。
贵州出台城市养犬管理规定
《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
犬只伤害他人的,饲养人应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没有立即将被犬只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饲养人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以对单位饲养人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饲养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犬只外出排泄的,携犬人应当立即清理犬只排泄物。对于违反该规定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饲养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饲养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