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29日讯(记者马琳)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正式对外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这是《目录》自1995年首次颁布后的第7次修订。此次修订,《目录》开放领域...
6月29日讯(记者 马琳)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正式对外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这是《目录》自1995年首次颁布后的第7次修订。此次修订,《目录》开放领域更广泛,限制性措施仅保留63条,较2015版减少了30条。除了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开放水平,最大亮点之一是将关联并购以外,不涉及外资限制性措施的外资并购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孙继文今日在京介绍,2017年版《目录》体现了更高的开放水平,《目录》进一步放宽了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的外资准入限制,限制性措施仅保留63条;同时进一步扩大了鼓励类政策范围,鼓励类条目较2015年版,新增6条,修改35条,共348条。
据了解,2017版《目录》在服务业领域取消了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会计、审计,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经营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制造业取消了轨道交通运输设备,摩托车制造,豆油等食用油脂加工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采矿业取消了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鼓励类条目新增了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设备研发与制造,3D打印设备关键零部件研发与制造,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等项目。
孙继文指出,新增和修改的鼓励类条目将更好促进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继续鼓励外商投资符合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领域,支持外资广泛参与“中国制造2025”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此外,孙继文特别强调,2017年版《目录》的突出亮点是进一步缩小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的范围,除“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以外,将不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资并购设立企业及变更,包括上市公司引入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均纳入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