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过去了,有很多值得怀念的事情。作为一位学者,我非常怀念自己也曾热心于其中的“产业政策之争”。这场思想之争,主角当然是林毅夫和张维迎,但众多学者不满...
2016年过去了,有很多值得怀念的事情。作为一位学者,我非常怀念自己也曾热心于其中的“产业政策之争”。这场思想之争,主角当然是林毅夫和张维迎,但众多学者不满足于吃瓜,满腔心血,投身其中,留下了难以尽数的激扬文字,其重要意义,堪称新世纪的“问题与主义之争”。上世纪的“问题与主义之争”对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走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新世纪的“产业政策之争”必将决定着新自由主义和新发展主义在中国的未来,因此有媒体称之为“一场关乎中国前途的辩论”。“产业政策之争”之所以意义深远,全在于这里的引号。这场争论表面上看是争论产业政策的得失,但实际上有关产业政策的技术性、专业性、实证性的内容基本上付之阙如。争论的重点和焦点,从一开始就在于国家与市场在经济发展(尤其是产业重组和升级)中的作用,后来随着政治学者和社会学者的介入,关注点从国家与市场的二元对立悄然转变为国家-市场-社会的三角关系。
不少学者明里暗里贬低这场争论的技术含金量不高,甚至斥之低于1980年代计划与市场之争的学术水平。尽管“槽点”的确多多,但从弘扬正能量的角度来看,这场争论中的闪光点和创新点好歹还是有一些的。篇幅有限,让我们带上墨镜,仅回望一下两个亮点。
市场失灵缘于市场理论的失灵?高校相关教师们还如何教书?
“产业政策之争”最炫目之光,由张维迎点亮。他竟然否定了市场失灵在现实世界中的存在,认定市场本身并未失灵,失灵的是有关市场的主流理论,包括新古典综合派的市场理论。这一亮点,恐怕与产业政策得失的现实问题关联不大了,而是关涉到经济学中最为基本的理论问题。这个问题是否关涉到国计民生不好说,但一定会影响到全国所有高校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或商学院)以及公共管理学院相关教师的饭碗,即院计师生。一旦市场失灵否定论成立,相关教师所教,相关学生所学,全都必须推倒重来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田国强指出,在辩论在表现更优异的张维迎对经济学教育的危害性更大。
当然,相关教师可以通过学习全新的市场永不失灵理论而实现再就业。市场永不失灵论并非张维迎首创,这一说法在奥地利学派的中国拥簇中十分流行。奥派的市场过程论,自有其独特的理论魅力和学术价值,值得在高校课堂上讲授。如果奥地利学派在学术上战胜芝加哥学派,并且在经济学教科书中占据主流位置,那么经济学教学必将发生翻天地覆的变化。但客观地说,这样的情形在可见的将来不会发生。
具体而言,奥派的市场理论并不构成对新古典市场失灵理论的冲击,尤其是其中的外部性理论。新古典市场失灵论,论及的是市场交易主体之外的其他各方。无论市场机制的运作是用奥地利学派的过程论还是用芝加哥学派的均衡论来刻画,也无论市场运作本身对交易参与者的结果如何,市场都有可能对外部方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既有可能是正面也有可能是负面的。市场运作有可能使交易方达成帕累托最优,但加上外部方之后,并不一定如此。这就是市场失灵的情形,而当这些外部方在一定时空范围构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公众”,市场交易的东西就有可能从原来的私人物品转变为某种意义上的公共物品。
张维迎一方面承认公共物品的存在的确引致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又否定外部性成为市场失灵的根源之一。他指责林毅夫将产业政策泛化,如将基础设施和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都纳入产业政策的范畴,此时他援引公共物品的理论,认可了有限的政府干预。但与此同时,他又认为外部性无所不在,因此并不构成市场失灵的基础。
殊不知,公共物品恰恰就是外部性所及人群达到一定范围之后原私人物品。公共物品有全球性、全国性、地区性,也有行业性的。行业性公共物品的存在,与行业内市场行为存在着外部性,是同一个意思。只要有外部性存在,单靠内部方之间的市场运作,无论这里的市场运作从奥地利学派还是芝加哥学派的视角来看是多么完美,都难以在全社会中达成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状态,这里的“全社会”既包括内部方也包括外部方。基础教育和雾霾整治是正负外部性的典例,不再赘述。
当然,承认外部性的存在,或者说,承认公共物品的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政府干预是促成全社会帕累托最优的唯一选项。以外部性和公共物品为基础的市场失灵理论,只是发现了市场失灵的普遍存在,至于政府矫正市场失灵究竟灵不灵,还需要其他理论加以分析。斯蒂格里茨正是在这一点上,常常犯所谓“功能主义”的错误,即从认定市场失灵的普遍存在跳跃到认定政府干预的普遍必要。他在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奖演讲辞中曾宣称“看不见的手”之所以看不见,就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并据此为积极政府干预主义背书。其思维的跳跃性的确到了满嘴跑火车的地步。
此等功能主义谬误,在不少中国公共政策研究者那里,也到了极端的地步。例如,在笔者多年涉足的医改领域,不少官员和专家秉持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即由于医疗服务业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所引致的市场失灵,所以要促成医疗公益性,就只能政府主导,让卫生行政部门对公立医疗机构占主导的医疗供给侧实施全方位、全环节、全天候的管理。他们所援引的文献,竟然是阿罗为卫生经济学奠基的那篇经典性论文。
从逻辑上看,无论外部性由何产生,由于外部性的存在而导致的市场失灵,至少也可以通过市场制度的完善、市场组织的改进、市场模式的创新来实现。新制度经济学、契约经济学、组织经济学以及信息经济学,都从各自的角度为市场机制运作的精致化和多样化,提供了分析框架。除此之外,市场失灵还可以通过社群机制的运作加以矫正,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社群自我治理理论展示了这一维度的睿识。
值得一提的是,漠视外部性并据此否定市场失灵理论的见解,常常援引科斯定理,即外部性的存在只是权利界定不清的结果,而一旦权利界定清楚,市场失灵就根本不存在了。将科斯主义等同于市场自由主义甚至市场原教旨主义的论者众多,张维迎也在其中,但是有英文文献曾专门论述,科斯主义研究路径同样包含着对政府积极作用的认可。科斯本人在其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奖演讲辞中也特别澄清:科斯定理“并不意味着在交易成本为正的情况下,政府行动(例如政府运营、管制或征税,包括补贴)与个人间在市场上的谈判相比,不能产生更好的结果。情况究竟怎样,需要通过研究真实世界的政府而非想象中的政府来解答。我的结论是:让我们研究正交易成本的世界”。因此,基于科斯定理否定市场失灵的存在以及市场失灵理论的意义,是基于对科斯学问的误解。
有为政府在什么范围内有为?以什么方式有为?
如果说张维迎在争论之中的炫目点是将市场力量或企业家的作用渲染到市场显灵论的地步,那么林毅夫的创新点是将政府积极有为的范围和方式刻画到飘忽不定的地步。田国强对林毅夫的批评集中在政府有为的范围,而笔者则集中在政府有为的方式。
令人意外的是,林毅夫及其同仁所大力弘扬的“有为政府”,竟然到今天都没有一个合适的英译。其实,斯蒂格里茨等所推崇的“积极干预主义政府”,在政府施为的内容、力度和取向上都与林毅夫等的“有为政府”相近。之所以目前尚没有一个合适的英译,据林毅夫等人的解释,是因为“有为政府”与“不为政府”和“乱为政府”相对立。如果政府施为引致乱象,那就不是“有为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一界定显然有套套逻辑之嫌。
用中性的表述来说事儿,只要政府采取行动,其结果既有可能好,也有可能坏。关键不在于从定义中排除坏作为的可能性,而只把好作为归为己有。关键在于界定政府作为的范围和方式,从而使政府的有为具有条件性,进而使之变成乱为的概率降低。因此,有限的有为政府才是值得详加探索的课题。
在“产业政策之争”之中,有学者从法制和宪政的角度来界定“有限政府论”,力度将产业政策的施为限定在法治的范围之内。这固然是不错的,但这一论辩层次太高,与林毅夫有为政府论的层级不相符。况且,我们也难以想象林毅夫、张维迎以及这场争论的参与者会对此高论加以反对。
林毅夫有为政府论的漂移点之一,在于政府作为的范围,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张维迎和田国强揭橥了“有限政府”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在他们的笔下,有限政府的作为范围大体被限定在如下几个领域:(1)界定权利(尤其是产权);(2)维护契约;(3)提供公共物品;(4)促进稳定(包括宏观经济稳定);(5)保障社会公平。其中,张维迎明确认可的是前三项,即最小国家论,而对后两项有点儿模棱两可。实际上,在世界银行报告中所揭示的新自由国家论,其界定的合理政府职能就是这五个领域。当然,就其中每一项的内涵和外延,不同的新自由主义者或许有不同的界定。
在现实世界中,政府在上述五个领域不仅要施为正确,而且要积极施为,才能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除此之外,政府施为的领域在不同的维度上拓展,就会形成规制型国家、发展型国家、企业家型国家、福利国家等不同类型的政府形态。其中,“发展型国家”是政治学界常用的概念,用来概括采用产业政策积极干预经济发展的政府。
由于规模有限,政府有限,政府必须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政府扮演好最小国家的角色,是必须的,而扮演好新自由国家的角色,也是起码的。至于政府是不是还应扮演其他类型的国家角色,需要根据自身的能力加以权衡。就当今中国的政府而言,究竟应该在规制型国家或福利国家的建设上发挥一点儿积极的作用,还是在发展型国家或企业家型国家上大做文章,这是值得深入讨论的公共选择论题。说实话,笔者认为,政府施政优先应该放在治理环境污染和提供社会保障(如全民健康保险之类),而不是全力实施产业政策。可惜的是,这一基础性问题,在“产业政策之争”未加详论,而田国强等对张维迎“产业政策废除论”不以为然的学者只是多次提出“产业政策慎重论”。
除了政府施为的范围之外,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政府施为的方式。就此,林毅夫在“挑选赢家”和“因势利导”之间摇摆。实际上,这两种方式的背后潜藏着有关产业政策的重大理论问题,而林毅夫及其同仁对此没有深究。
美国研究全球化的大师罗德里克曾就产业政策提出两种认知和实践模式。第一种是战略选择模式:目标是选择战略性产业,占领经济制高点,挑选一些赢家;焦点是对战略选择的社会经济后果进行分析;手段是税务优惠政府补贴等措施,甚至保护主义。第二种是政策过程模式:目标是政府与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发现产业发展的机会以及产业共同的成本;政策焦点是设计正确的政策过程和治理模式;手段是协商沟通咨询学习,总之是市场机制和社群机制发挥主导作用,行政机制加以辅助。
依照罗德里克以及国际产业政策前沿的研究成果,基本的共识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主导资源配置去“挑选赢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应该成为产业政策的施政重点,也不应该成为相关学术努力的探究重点。真正的问题在于,通过何种制度建设,建立何种激励机制,政府才能以较高的概率为产业发展提供相对有效的服务。简言之,政府的角色,有必要从领航员转变为服务生。
这意味着,产业政策是否必要的问题其实并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政府如何实施产业政策,或者说产业政策的实施能否以顺应市场机制甚至强化市场-社群机制而不是破坏、扭曲甚至取代市场-社群机制的方式来进行。有为政府论固然是必要的,但是,有为政府必须以有限的方式施为,即增强市场、激活社会的方式。
尽管学术含金量不高,但“产业政策之争”的两大炫目点有助于我们聚焦一些有关新发展主义的真正的学术问题。热热闹闹的2016年过去了,我们需要迎接一个在产业政策学术上稳稳当当的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