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9日,河南银监局联合银行业协会共同组织召开全省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协议签订大会,125家银行业机构负责人针对首批535家客户逐户签订债权人委员会协议,共签署债权人协议3000余...
3月29日,河南银监局联合银行业协会共同组织召开全省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协议签订大会,125家银行业机构负责人针对首批535家客户逐户签订债权人委员会协议,共签署债权人协议3000余户次,涉及贷款余额9057.88亿元,占全省银行业对公贷款余额的45%,这标志着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在我省银行业全面实施。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加剧,银企及银行间信息沟通不畅的情形,河南银监局积极推进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构建债权人沟通协调的平台和机制,确保银行和企业团结一致渡过难关。据悉,河南银监局已经印发《关于在全省银行业推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通知》,对债权人委员会组建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一是明确组建范围。对于在3家以上(含)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债务融资,债务规模在3亿元及以上的客户,均要成立债权人委员会。二是确定组建程序。主债权行负责牵头发起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组织召开债权人委员会成立会议,明确主债权行和其他债权行成员名单。三是明确主要职责。联合支持优质企业,联合帮扶困难企业,有序退出僵尸企业。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集体会商机制、统一授信机制和共同进退机制。五是加强行为约束。对违反债权人决议的债权行确定了制裁措施,对于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予以打击,借款人认为债权人委员会侵犯自身利益的也可以进行申诉。
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加强全省银行同业间的信息沟通,建立互信互惠的银企关系,形成帮扶困难企业的合力;有利于推动债权银行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提升支持实体经济的质效;有利于加强银行间协调,破解担保圈和关联授信等风险隐患,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