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方达30日早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反请求受理通知》,就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郑州华源股份一事,高富有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公告称,根据公司与高富有签...
四方达30日早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反请求受理通知》,就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郑州华源股份一事,高富有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公告称,根据公司与高富有签订的《关于郑州华源超硬材料工具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高富有持有的郑州华源超硬材料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华源”)80%股权,初始预计总对价为人民币12,500 万元,公司完全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并向高富有支付了初始预计总对价的56.8%即人民币7,100 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高富有股权转让价款根据业绩确定,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确定方法因盈利补偿条款提前终止而无法适用。为了确认双方的股权转让最终价格,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4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郑州华源80%股权对应的股权价值为人民币64,575,440 元。2015 年5 月26 日,公司就郑州华源股权转让事项以高富有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高富有应当向公司返还已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超额部分人民币6,424,560 元。
近日,高富有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公司向其支付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400 万元,向其支付律师费并承担反请求仲裁费。
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高富有提出的仲裁反请求,并将仲裁请求与反请求一并进行审理。由于仲裁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尚无法确定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