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会议召开情况山东昌润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2日在公司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一、会议召开情况山东昌润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年 11月 12日在公司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名,持有公司股份 6,0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继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计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可上海昌润极锐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和增资方出资资产评估结果的议案》
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要求,公司子公司上海昌润极锐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润极锐”)增资事宜挂牌公示已顺利结束,确认温简杰先生为本次最终增资方。现昌润极锐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温简杰先生拥有的、用于本次增资的专有技术进行了价值评估,并于 2014 年 10 月23日出具了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 0338号资产评估报告,该专有技术评估值为604.78 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过聊城市国资委确认。
本公司与温简杰先生协商同意,温简杰先生以经评估后的专有技术对昌润极锐进行增资,公司将与温简杰先生、昌润极锐签署相应的增资协议和无形资产转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温简杰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表决票数不计入表决票总数。5612.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许迪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昌润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昌润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昌润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昌润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 1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