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券代码:300064证券简称:豫金刚石公告编号:2014-028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豫金刚石 公告编号:2014-028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6月15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天内(即2014年6月3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提交所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提名时间截止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7、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1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候选人的声明或承诺等),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14年6月3日18: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凯、罗媛媛
电话:0371-63377777
传真:0371-63377777
地址:郑州市高新开发区冬青街24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450001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