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券代码:300064证券简称:豫金刚石公告编号:2014-00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晶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精密”)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民生银行、开封银行等申请银行贷款,公司为其提供1亿元的担保额度。
2014年1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晶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8月8日
注册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四路以北第十大街以西(河南出口加工区)
法定代表人:刘永奇
注册资本:22,000万元
主营业务:人造金刚石下游制品及设备的生产、销售;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经营本企业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上述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货物和技术除外)
2、股权结构
华晶精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其中201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3年的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华晶精密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及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与形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华晶精密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将依据华晶精密与借款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贷款合同确定单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公司最终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授予的担保额度1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华晶精密自成立以来,经营能力不断提升,现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与竞争优势。华晶精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发展具有决策权。本次担保的实施有利于华晶精密主业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解决其在业务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提升其盈利水平。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华晶精密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和经营情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有助于华晶精密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华晶精密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85%。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其他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及华晶精密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确定单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公司将关注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