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券代码:300080证券简称:新大新材公告编号:2013-103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宋贺臣先生、姜维海先生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0,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宋贺臣先生、姜维海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宋贺臣先生、姜维海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情形。
3、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宋贺臣先生、姜维海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