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券代码:300080证券简称:新大新材公告编号:2013-101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副董事长宋贺臣先生的通知,由于个人财务统筹安排,将其直接持有的高管锁定股28,094,8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于2013年12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24,220,800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3年12月9日起至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于2013年12月1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3,874,000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3年12月10日起至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
宋贺臣先生并于2013年12月1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7,000,000股流通股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于2013年12月1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3,000,000股流通股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宋贺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1,627,409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5%。其中本次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份总数为28,094,8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9.2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9%。截至本公告日,宋贺臣先生累计质押股份43,094,8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17%,占公司总股本的8.57%。
特此公告。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