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实施“双反”并未动摇中国光伏组件在美国的有利地位,对美出口仍逐步攀升,部分美国企业却因技术落后、价格竞争力不强被市场淘汰。
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实施“双反”并未动摇中国光伏组件在美国的有利地位,对美出口仍逐步攀升,部分美国企业却因技术落后、价格竞争力不强被市场淘汰。在欧盟对中国的光伏太阳能产品“双反”调查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结束后,中国光伏太阳能企业却再度遭遇美国企业的诉讼。专家预测,未来国内光伏企业或将面临更多类似诉讼。诉中企操纵价格。
“之前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只是增加了企业的进口关税,中国光伏企业在美国仍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ECD 此举是进一步打击中国光伏企业。”卓创资讯新能源分析师王晓坤10日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自去年美破产光伏企业Solyndra起诉上述3家企业、索赔15亿美元后,第二家美国破产光伏企业发起的诉讼。
在去年的诉讼中,Solyndra指控中国组件制造商与多晶硅生产商、金融机构和政府机构共同组成了卡特尔垄断组织,使得组件可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在美国销售,在中国光伏企业垄断行为的影响下,其营业损失达到15亿美元。
美破产光伏企业为何会屡屡起诉中国光伏三巨头?王晓坤告诉导报记者,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实施“双反”并未动摇中国光伏组件在美国的有利地位,对美出口仍逐步攀升,部分美国企业却因技术落后、价格竞争力不强被市场淘汰。
公开数据显示,天合光能在美国的营收业绩,占公司销售份额的比重从14%跃升至25.5%,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英利2010-2012年间在美国的营收分别达到人民币12.16亿元、21.37 亿元、16亿元,占公司销售份额的比重从9.7%逆市攀升至14.1%;英利方面则透露今年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额有望取得250%的爆发式增长。
“今年美国新增光伏装机将达到5.2GW ,增速将超过50%,新增装机量仅次于中国。广阔的市场空间吸引着中国企业。”王晓坤认为,ECD 此次诉讼的目的在于遏制中国光伏企业在美发展。从“双反”到“单反”
对于美国企业的诉讼,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德勇告诉记者,虽然美国方面对中国光伏产品早已作出“双反”裁决,但针对单个企业索赔案例并不多。依照美国法院的执法惯例来看,立案的可能性极大。中国企业应积极应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这一案件属于侵权诉讼,最终能否判定为侵权,还要看起诉方能否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遭受了损害。此前美商务部已认定中国企业存在‘双反’情况,可能会增加ECD 的胜算。”王德勇表示,这次ECD 提起的是反垄断诉讼,而此前的“双反”是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诉讼,这次案件是独立的,不会受“双反”事件的影响。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导报特约评论员白明告诉导报记者,中国的光伏业竞争非常激烈,根本不可能形成垄断组织。而且中国光伏产品价格下降是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的结果,也是纯粹的商业行为,与垄断没有关系,因此ECD的起诉胜算并不大。
“中国光伏企业低价取胜的时期已经结束,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或许会不断遇到类似的来自欧美企业的诉讼。企业在积极应诉的同时,应加大技术革新力度,提高产品竞争力。”白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