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券代码:000852证券简称:江钻股份公告编号:2013-028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nb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承德江钻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德江钻”)近日收到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署的(冀承)安监管罚【2013】二科 00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冀承)安监管罚【2013】职卫 04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1、(冀承)安监管罚【2013】二科 00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承德江钻逾期未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填写不完善。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冀承)安监管罚【2013】职卫 04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承德江钻未将 2012 年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一起疑似职业病例向安监部门上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整改措施
承德江钻已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予以填写完整。2012 年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一起疑似职业病例已经向安监部门上报。
三、本次行政处罚对承德江钻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未对承德江钻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承德江钻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
四、备查文件
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冀承)安监管罚【2013】二科 003 号)
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冀承)安监管罚【2013】职卫 045 号)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12日
董事会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