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国办发〔2010〕1号)要求,加强和改善非金属矿工业管理,准确、及时掌握非金属矿行业生产运行情况,经...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国办发〔2010〕1号)要求,加强和改善非金属矿工业管理,准确、及时掌握非金属矿行业生产运行情况,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12〕11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耐火粘土、萤石、石墨、菱镁、高岭土、滑石和石棉产品的生产统计工作。此次统计调查的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依法设立的,从事耐火粘土、萤石、石墨、菱镁、高岭土、滑石或石棉产品生产,规模为小型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此次统计调查的内容:(一)产品生产能力;(二)产品产量;(三)产品销售量;(四)企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