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伏产品大半市场位于欧洲的格局,在未来3年有望逐步改观。前日(9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15年底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万千瓦(21GW)以上。这意味着届时中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在2011年基础上将扩大5倍。
在欧盟立案调查中国光伏产品之际,相关部门鼓励国内光伏市场快速发展,显然有对冲光伏行业风险之意。
外来压力给国内市场带来契机
截至2011年底,德国已实现光伏总装机约25GW,并锁定到2020年实现52GW的目标,而中国光伏总装机仅为3.6GW。
2011年,我国风力发电装机容量成为世界之最,但发电量仅占我国全年发电量的1.55%,光伏发电量不到0.1%。“我国新能源的成长空间很大。”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近几年,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很快,但在核心技术上发展滞后,主要依靠从欧美买进高纯度多晶硅,生产光伏产品再出口到海外的模式,也就是业界所谓的 “两头在外”,这也使我国光伏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既摆脱不了国外的技术控制,也难脱离对国外市场的依赖。
受到欧盟“双反”调查的影响,当前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面临巨大的外来压力,但这也给我国光伏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契机。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湖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当前的产业形势下,我国光伏产业应抓住机遇加快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
在当前,开拓国内市场和新兴国际市场、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都可以促进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但管理体制滞后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管理体制的完善比技术发展本身更重要。”孟宪淦告诉记者,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分布式发电上网管理办法和可再生能源上网的配额制等文件都已经出来,但还没有正式公布。现实情况是文件好定,执行较难,比如配额制难以执行等都牵涉到了电力体制改革的问题。
欧盟撤案可能性小
据专家介绍,我国光伏产品90%左右依靠国外市场,内销只有约10%,对国外市场的过分依赖也给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带来诸多变数。
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以后,商务部已派遣代表团前往欧盟进行贸易磋商,国内的光伏企业也在积极配合欧盟调查。但在专家看来,争取欧盟撤案的可能性并不大。
孟宪淦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据了解,欧盟立案需要占欧盟光伏产业25%份额的企业同意,撤案则需要占光伏产业50%份额的企业赞同,因此撤案的可能性较小。”
吴钟湖也持相同的观点,他认为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进行“双反”的可能性比较大,不过即使最后作出裁决,关税也会比美国低。
由于欧美市场占据我国光伏产品出口绝大多数的份额,两大市场的步步“围剿”给我国光伏产业带来巨大压力。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曾少军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头在外”让光伏企业的命运掌握在了别人手上,尽管这两年国内的市场也正在逐步放开,但仍然是杯水车薪,远水难解近渴。
基于此,能源局《规划》的出台,有望扭转上述不利局面,也有望成为国内光伏企业的一道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