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4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2年8月17日以公告形式发布《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留希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353,799,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53,799,7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律师、江志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