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铁路工程项目全面进入地方招投标体系,一场铁路系统内外企业的公开PK或将上演。据报道,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铁道部近日共同印发了《关于铁路工程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取消铁道部和18个铁路局(公司)原有的铁路工程交易中心,并于6月底前将所有的铁路工程项目按照属地或授权原则,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意见》的出台将有助于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向更加公开、公平、透明的方向发展。不过,自2002年开始实施的《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没有禁止铁路系统外的企业参与招投标。《意见》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招投标的公平透明,除了要看各个地方交易市场的执行力度,更要看业主方是否愿意接受多元化的投标主体。
6月底全面施行地方招投标
“6月底,所有的铁路工程项目将按照属地或授权原则,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新华网20日的一则报道引来了业内一阵热议。消息一出,记者随即致电广铁集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接到了内部文件,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而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已接到广铁建管处的消息,“对方表示由他们负责所有信息的发布工作,相关细节不便透露。”这则未在铁道部官方网站上挂出的消息,终于得到了证实。
而据新华网报道,《意见》要求18个铁路局(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按照属地或授权原则,分两批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5月底前,北京、上海、太原、济南、南昌、西安、昆明铁路局和广铁集团公司等8个铁路局(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完成进场工作。6月底前,哈尔滨、沈阳、呼和浩特、郑州、武汉、南宁、成都、兰州、乌鲁木齐、青藏铁路公司等10个铁路局(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完成进场工作。
业内人士纷纷认为,这是我国铁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将招投标下放到各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整个招投标体系的开放度。”一位熟悉铁路招投标体系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不过,从2002年10月开始施行的《办法》来看,铁路系统的招投标是向所有企业开放的。《办法》第六条规定,必须招标的铁路建设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虽然规定是要求公开透明,但业主方在招标时,就可通过设置很多准入条件,将很多企业拒之门外。”一位因资质不符而一直未能进入铁路系统的设备提供商告诉记者。
针对这一问题,《意见》特别强调,要改革铁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保障铁路建设市场主体平等、充分竞争,防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铁路工程招投标、明招暗定、权钱交易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早在去年,铁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变革就已经启动。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协助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铁道部也曾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此项工作,并于2011年底,将铁道部管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一次性全部进入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招标。
招标开放减弱铁路系统“控制力”
“现在就指望各类主体蜂拥而入是不切实际的,毕竟铁路建设的很多专业领域的主要玩家还是一些大企业,但是相信其他业务的放开速度会不断加快,改变是一步一步展开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相比此前发布的铁路“向民资开放14条新规”,招标权的下行看起来似乎更具实际意义。
“现在看来铁路招标的二级市场也要逐步开放了。”在昨日的采访中,铁道部的一位内部人士向南方日报记者坦言,眼看着铁路招标体系的一步步放开,“最早是铁道部将很多大型的投资项目放在北京的招标中心招标,但是还有大量的地方路局投资的项目还是由相关路局放在自己的招标中心进行招标,这一次的政策就是在彻底地把这块俗称的‘二级市场’也全部市场化了。”
他认为这个文件的实际意义比很多人想象要大得多,“你别看原先铁道部制定的《招标投标规定》里也明确规定了,不得排斥其他区域、其他领域的企业,但实际上很多的操作方式就是在排斥它们,在保护与铁道部有关系的企业。”他举例道,比方说设定投标条件,说明必须承接过多大规模的铁路项目等等,这自然就将一些“圈外企业”挤出去了。
而现在整个招标环节交到了地方,就意味着整个铁路系统将失去以往的那种“控制力”,现在“很多规矩都是人家定的,评标专家也都是不同体系的,再想去打招呼,人家也不一定买账,铁路系统的操纵力绝对会下降不少。而且中标信息等,都会在更加透明的渠道公开,监管力度也会强很多。”
其实,在此前很多地方投资的城轨就一度不愿进入铁道部的招标系统,一名参与广东城轨建设的相关人士就向记者表示,“广东最早的一批建设项目都是通过地方招标中心招标的,很多在一些专业领域非常有技术能力的公司就顺利中标了。”据介绍,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就成功地承接了莞惠城轨的部分标段工程,“要是按照铁道部的招标体系,它们肯定是进不来的,现在招标放开了,其实对于地方来说只会更加经济、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