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砂轮企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1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公布61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10号公告) 的规定,2011版《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自2011年03月01起实施。
为使各砂轮生产企业更好地把握和理解2011版《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规定,并按该实施细则要求做好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批准,砂轮产品审查部定于2011年5月29日至6月1日在“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召开2011版《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议。望各砂轮企业的厂长(经理)、质量负责人准时参加会议。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到时间:2011年5月29日
2.报到地点: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位于郑州市新郑龙湖]
3.会期二天2011年5月30到31日。
4.2011年6月1日答疑、参会人员离会。
5.费用:会务费1200元/人(含会务费、资料费)。
食宿、接站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6.为方便各位会议代表参会,会务组在火车站和机场均安排了接站人员。接站人员举“迎接参加2011年砂轮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的代表”字样牌。乘坐此类车辆费用由会务组统一结算,请各位代表乘坐车辆时在记录本上签字即可,不用自行付费。
接站地点:(1)火车站北出口站前广场,(2)机场出站口
7.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会务组:朱嘉(18638215383)、王建渡(18638221261)、张照(13526707367)、李惠萍(13633710370)、钟彦征(13383811119)
联系电话:0371-67653730、86067916、67657910
酒店:任瑞民(13803717766)、李刚(13783663033)
联系电话: 0371- 69958000(会议期间酒店总机转会务组326、327、330、331)
8.注意事项:(1)、请各位参会代表携带身份证,方便入住房间。(2)请各位参会代表将会议回执于2011年5月26日前反馈给我们,方便安排食宿和接站。传真0371-67658535。
9.附自驾车简约路线图,中州大道→西南绕城高速→十八里河站下→向南大概4公里龙湖镇。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砂轮产品审查部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安徽、山西、湖北、湖南及江西为第二期通知的企业,其余省份会议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