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总会指出,2004年超硬材料分会第二届机构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分会秘书处特拟定换届方案供理事会讨论,由理事长会根据讨论修改定稿后报总会审批。分会将按总会审批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一、超硬材料分会是中国民政部批准设立(登记证号民政部社证字第3492—25号),由与超硬材料产业密切相关的法人单位自愿参加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分会日常工作机构是秘书处。为了体现自愿的原则,由愿做新一届理事及以上单位的会员在2004年7月底前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秘书处汇总后征求二届理事意见并报二届理事长会议讨论确定,报总会备案为三届理事会候选单位。
新一届理事单位的申报条件:1、积极热心参加行业协会活动,认真履行会员单位的职责;2、自愿为行业多做贡献;3、在行业上有较大影响和较好信誉。
二、新一届领导机构拟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会,理事单位名额应控制在会员单位数(201家)的三分之一,即67家。常务理事单位控制在理事单位的二分之一,即34家。副理事长及理事长单位控制在常务理事单位的二分之一,即17家,设理事长单位1家。
三、拟于2004年11月左右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会员代表单位的产生拟采取先报名申请,后理事长会议研究确定的方式产生,会员代表名额控制在会员单位数二分之一左右。会员代表按协会章程规定须三分之二单位到场方有效。得票过半数(含半数)的单位即可当选。
四、新一届分会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
五、换届工作领导机构为二届相应领导机构,换届工作的召集人为二届理事长,换届工作常设工作机构为二届秘书处。
六、根据管理程序,换届结果报总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