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国家标准制定流程改革的有关情况,同时发布了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为了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标准制修订环境,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
一是针对社会反映的国家标准申报难问题,赋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从制修订系统提报国家标准项目的权力,对于获得五名及以上委员支持的项目,就必须进行处理并由全体委员会审议投票,进一步畅通了社会各界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渠道,保证标准计划来源更加广泛,立项更加公开。
二是针对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开问题,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阶段,起草单位除原有的征求意见渠道外,还应通过制修订系统对外征求意见,形成“提出意见、反馈意见、按意见修改完善”的闭循环,从而使公众方便地参与到每一项标准制修订过程中,既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又确保了各方面所提意见得到有效的采纳和处理,让标准的适用性、科学性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将进一步完善国家标准制修订各个环节,为各相关方,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消费者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营造更加公平公开的标准制修订环境、更加科学有效的制度环境和更加优化更具活力的支撑环境,不断提升国家标准质量和水平,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