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至2004年共有15起国外“反倾销”案涉及佛山市,涉及的产品包括五金、陶瓷、塑料化工、机电和家具。昨天(3月10日)上午,由省体改研究会、省外经贸企业协会联合主办,南海区政府协办的应对“反倾销”研讨会在南海西樵举行。会议邀请中国前驻美国旧金山、纽约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参赞、国际贸易交流中心主任何伟文,省外经贸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帅海燕等专家,就如何预防和应对“反倾销”等话题,进行了专门的研讨和解说。
“替代国办法”不公平
据何伟文介绍,以欧盟和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成本和价格不是由市场决定的。因此,在计算“正常价值”时,通常采取“替代国”的办法,即用印度等国的相同产品的销售价或成本来“替代”我国涉案企业的成本,这种办法具有明显的不公平性。但是,根据WTO反倾销协议,美国和欧盟等成员方在今后的15年内仍将继续对我国采用“替代国办法”。作为外向型经济比较发达的佛山来说,企业就要做好长期奋争的准备。
政府协会企业分工配合
何伟文为佛山企业应对“反倾销”支了三招:一是培养未雨绸缪的意识,密切留意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在国外的生产情况以及在国外主要市场的销售进度,包括进出口额、同比增长率、平均单价的变化等;二是政府、行业商协会和企业要分工配合。其中,政府的主要责任是提供信息、预警和政策指导,同时代表国家向对象国政府交涉,保护我国企业利益。行业商协会为企业提供服务,协调出口,维护出口秩序和组织涉案企业整体应诉。而企业的主要责任则是依法经营,有序出口;三是万一遭遇反倾销案,企业应积极应诉、配合对方调查,同时由行业商协会组织整体进行,聘请国外有经验律师。对于有资金有实力的企业,则可以研究走出去办厂,绕过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