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来,限制地方投资冲动的话题就一直没有间断过,先是整顿地方投融资平台,接着是收缩县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据报道,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投资司此前在内蒙古阿拉善盟联合召开《政府投资条例》修改座谈会,会议重点是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管理职责分工″进行讨论。
我们看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中央下达投资规模计划,由“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安排具体项目。从字面表述上看,虽然还不清楚省级投资权限的规定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此次《条例》将取消县市级和一些地市级政府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权。这意味着,这部连续9年被列入国家立法计划的法规终于浮出水面。
为什么近来中央频频重拳整治地方投资问题?有一个背景值得关注——去年4万亿的财政投资计划和银行的十几万亿信贷,让地方政府投资全面开花,而地方政府的过度投资给整个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产能过剩问题。从这个角度看,规范和限制地方政府投资可谓势在必然。
其实,针对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早在去年9月30日,国家发改委就正式暂停对钢铁、焦炭、电石、煤化工、风电整机设备、电解铝和船坞、船台项目的审批,暂停时间为2009年到2011年。但由于地方部门把关不严,只顾招商引资扩大政绩,使得重复建设问题明显。如此这样,既造成产能过剩,浪费物力财力,又造成产业结构持续失衡,产业升级难以推动,还给国家的节能减排计划带来巨大压力。据官方数据显示,高耗能行业增速反弹导致我国上半年单位GDP能耗进一步上升,今年上半年我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0.09%。
更需强调的是,地方投资过度问题给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带来巨大风险,尤其是大量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不规范,使得地方政府的债务不断扩张,带来了巨大的发展风险。据审计署公布的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财政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上述地方各级融资平台公司307家,其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45万亿元,分别占省、市、县本级政府性债务总额的44 %、71%和78%。这些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额近2.8万亿元。而各地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性债务平均占本级债务余额的一半以上。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刻,限制地方政府投资冲动正当其时。但是,下放的权力要想收回不可能一帆风顺,肯定会遭遇地方的抵制,况且,这个政策最终还得靠地方政府部门去落实。在缺乏有效监督的背景下,其实际效果可想而知。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随着去年大量工程的投资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后续投资是必不可少的。不过,现在中央要限制地方投资,这势必导致大量工程的建设资金链条断裂,最终可能沦为“半拉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