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近日在中国进出口企业第八届年会上表示,2010年将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的政策,并将出台一些新的减免税政策,预计2010年的减税规模不会低于2009年。
周传华表示,2009年实施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多达十多项,减税的规模高达5500亿元,当前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2010年将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并出台一些新的减免税政策,其中包括个人转让住房满两年不满五年的营业税按照差价征收;将下岗人员吸纳就业政策税收优惠延长一年;年纳税额不满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1.6L以下的小排量汽车的车辆购置税减按 7.5%征收;出台实施支持农村金融的税收扶持政策,四川地震灾区的灾后重建的税收政策持续到今年底,等等。
此外,周传华表示,此前2008年和2009年实施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很多都是结合优惠税制出台的,
比如增值税转型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已经成为制度性的安排,2010年将继续实施,因此2010年的减税规模将不会低于2009年。
但是这种计算方法也受到业内人士的质疑。一般来说,减税是相对于上一年而言,两年前实施的减税政策不能重复计算入内。
以企业所得税为例,企业所得税法是2008年开始实施,2008实施当年实现减税效果1000多亿元,但是财政部在推出2009年结构性减税政策时仍将2008年的改革措施计算入内,而周传华的计算方法也是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