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保险工具来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可以分散企业经营风险,有利于发挥费率杠杆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
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为标的的新险种。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该险种推出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有利于摆脱长期以来主要靠行政办法保护环境的单一窘境。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具体实施方式是,由政府鼓励、支持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在平等协商、公平自愿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以造成第三方损害的直接损失为主,暂不将间接损失列入保险范围。
国家环保部力推“环境污染责任险”
环境保护部08年以一个全国性的工作会议的形式再次力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该部副部长潘岳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行,就是将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任务通过市场机制分摊或转移给保险机构,环保部门承担的环境执法、环境管理的责任并没有发生改变,改变的只是管理方式方法。
08年初,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就表示,要在我国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保部门和保监会已经签署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将从08年起在我国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按照两部门意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涂镀企业,经营危险废物处置的企业,尤其是近年来发生过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将被要求参与近期此项制度的试点。
无锡:为未来埋单 25家企业投保环境责任险
为尚未发生的污染先行“埋单”,无锡25家企业成为省内第一批“吃螃蟹者”。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险暨无锡市排污权有偿使用签约仪式15日举行,石化总厂等25家企业与保险公司正式签订了投保意向协议。
中国人保无锡分公司代表强调:正式协议将把污染责任事故发生的频率、强弱和造成损害的大小作为收取不同保费的重要标准。无锡市环保局和无锡市金融办人士指出:首批25家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企业,将在获得信贷投放和申请污染防治基金时得到优先支持。
重庆:拟选择35家企业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中国保监会日前在其官网上发布消息称,重庆、宁波、深圳等地保监部门已与环保部门共同出台具体方案,正式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
在试点阶段,将重点选择易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开展试点工作。从重庆保监局获悉,该局已经与市环保局多次开会研讨试点工作,同时也邀请了市内的重点污染企业参会,初步决定,试点阶段将在以下7类行业中各选择5个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参加试点,共计 35家企业:一是化工类,重点是石油、天然气、煤化工企业;二是危化品类,重点是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三是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单位;四是一、二、三类放射源使用单位;五是电镀、重金属、含铅企业;六是制药类企业;七是造纸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