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官网发布了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56号《关于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的答复,表示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
以下为原文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56号(工交邮电类38号)提案答复的函
致公党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我国汽车产业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有关各方共同努力,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农村地区具有停车、充电设施建设等适合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便利条件,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不仅能够拓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域,还有助于引导农村居民出行方式升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部赞同你们提出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
一、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适当延长对农村用户的财政补助
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和三四线城市的推广应用。一是财政部已制定相关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照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将购置补贴政策延长至2022年底。同时,平缓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二是我部联合相关部门连续两年组织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今年将重点在消费需求旺盛的三四线城市、县区举办推广活动。下乡车型在2020年下半年销售约36万辆,同比增长80%,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加速新能源汽车市场回暖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农村及中小城市消费者的购车贷款金融产品,支持电网企业、整车以及充电运营企业联合开展V2G(车网互动)攻关及试点示范,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下一步,我部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扩大汽车消费、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工作部署,联合相关部门继续组织好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为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和美丽乡村建设作出贡献。
二、关于鼓励企业开发适用农村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健全农村新能源汽车运维服务体系
相关部门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是我部鼓励参加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企业加大农村市场先进适用车型开发力度、健全运维服务体系,上汽通用五菱、长城汽车、奇瑞汽车、合众汽车、北汽新能源等20多家企业参与活动的车型超过60多个;国家电网制定“两保障、两促进”十项举措,在28个地市、81个区县开展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试点。二是交通运输部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农村客运、物流发展,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2019年8月,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鼓励推广应用新能源、冷藏保温等专业设备和车型,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研究制定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拟明确在有条件的地区将适合农村路况和适应群众出行需要的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用于农村客运,推动农村客运绿色低碳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进一步完善农村充换电站服务水平;交通运输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工作,加快出台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探索在农村客运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农村客运绿色低碳发展。
三、关于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统筹开展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
为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研究编制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2020年10月),明确提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布局。二是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11月),提出“优化充电设施规划布局,根据中长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区域分布、类型结构等,梳理总结行驶停放及充电规律,分析充电需求场景,优化车桩匹配,及时滚动编制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整体规划,指导充电设施科学合理布局,补齐充电网络短板,有效缓解充电设施利用率低和车辆充电不便利并存的矛盾;保障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专用充电设施用电需求”等任务。三是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21年5月),提出优化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建设布局,推进乡镇充换电设施建设,研究纳入各地综合督查考评范围,到2025年,东中部地区省份力争建成不少于10个“示范乡镇”和30个“示范村”。
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6月底,已建成各类充电桩194.7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92.3万个、私人桩102.4万个,换电站716座,已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充电设施网络。整体来看,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基本支撑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但仍需加大建设力度,优化布局,提升发展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配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加快制定发布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政策文件,聚焦解决当前充电基础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完善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支撑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四、关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与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协同融合,探索可再生能源与电动汽车大规模融合应用的新模式
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融合发展,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加强高循环寿命动力电池技术攻关,推动小功率直流化技术应用。鼓励地方开展V2G示范应用,统筹新能源汽车充放电、电力调度需求,综合运用峰谷电价、新能源汽车充电优惠等政策,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提高电网调峰调频、安全应急等响应能力”。“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气象、可再生能源电力预测预报系统信息共享与融合,统筹新能源汽车能源利用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协同调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鼓励‘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充放电)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二是《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推动V2G协同创新与试点示范。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V2G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促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加强‘光储充放’新型充换电站技术创新与试点应用”。三是能源局结合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统筹协调农村地区电网规划和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做好农村居民充电设施接入服务保障。
下一步,我部将充分发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鼓励支持农村可再生能源相对丰富地区研究探索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应用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