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柘城县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涉及当地民营企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民营企业正常运营。
2016年3月,柘城县某超硬材料公司法人代表林某因流动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人民币50.5万,且以该公司收入及债权做担保。2018年12月,林某因无力偿还借款,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由该超硬材料公司在半年内付清50.5万借款。约定到期后,林某及其公司仍没有履行调解协议,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后迅速冻结超硬材料公司在金融机构存款人民币38.9万元。
柘城县检察院了解到,该超硬材料公司因冻结存款影响了资金周转和运营,故向法院建议妥善处理该执行案件以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对查明的依法可供执行的财产采取措施及时偿还给申请执行人。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保障超硬材料公司的正常运营,法院执行法官及检察院检察官迅速展开联动,联系当事人并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立即解除了对被执行公司金融账户的冻结,公司的经营又恢复了正常,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