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号称自主可控、自主研发浏览器核心产品的红芯公司宣布完成2.5亿元C轮融资。就在其宣布融资当天,红芯浏览器被爆出打开安全目录后,出现大量和谷歌chorme浏览器一致的同名文件,其安装程序的文件属性中也显示了原始文件名chrome.exe。目前红芯浏览器的官网已撤下了浏览器的下载链接。随后,红芯方面称确实是基于开源的Chrome架构,但有其他方面创新。
从目前各方信息综合来看,红芯的抄袭很有可能被证实,而这也不禁让人想起多年前的汉芯——2003年2月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教授发明的“汉芯一号”造假,借助“汉芯一号”,陈进又申请了数十个科研项目,骗取了高达上亿元的科研基金。2006年5月12日,上海交通大学向有关媒体通报表示,陈进被撤销各项职务和学术头衔,国家有关部委与其解除科研合同,并追缴各项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即使骗取了如此数额的科研经费,上海交大仍未提及事件责任人有没有受到法律追究。
科技自主创新是从政府到学界、业界历来倡导的发展目标,各方对此也寄予厚望。但愿望是美好的,却不能变成虚妄,特别是不能成为用以走所谓各种“捷径”、让少数人通过概念炒作、抄袭等骗取社会关注以及其他收益,将科技创新变成投机游戏。
汉芯和红芯名字相似,但关系到不同的领域,一个是芯片研发,一个是浏览器,但都属于重大科技研发成果。而遗憾的是,汉芯和红芯都遇到了同样的造假争议。这首先凸显出科技领域仍然存在各种浮躁现象,部分科研从业者乃至平台机构,没有抱着正确的心态致力于研发工作,而是想通过知识和信息不对称来蒙骗外界、谋取个人私利。
国外许多科技界和企业界人士将自己的名誉和信誉看得与自己的生命等同,不仅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成就建立在信誉基础之上,更来自于破坏信誉要付出巨大代价的制度威慑。比如韩国前首席科学家黄禹锡因为涉嫌伪造研究成果、滥用公款,被当局起诉他滥用300万美元研究经费,被判2年徒刑,缓刑3年。对于曾经走上神坛的黄禹锡,韩国政府不仅将其彻底驱逐出学术界,并且毫不留情地追究其刑事责任。与之相比,我国对于科研研发和创新过程的造假行为,还停留于内部行政处罚,缺乏法治化,导致了造假者违法成本过低。
也因此,对于红芯事件,不仅牵涉到一家创业企业涉嫌造假、欺骗投资者等问题,而且指向商业欺诈,我国刑法虽然专设“商业诈骗罪”,但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关部门对此应主动介入、加以严查。
而红芯事件同样也是给所有科研人员和机构的忠告:科学没有捷径,科研本质是长期的投入和攻坚,求真务实是最基本的操守,来不得半点虚假,抱着侥幸心理越界,迟早会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