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3月16日,县安办牵头组织县市场监管局、经信局、安监局和均口镇政府,对富强石材、东方石材和东煌石材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已经复工的富强石材有限公司,检查组仔细检查了现场特种设备的操作、员工的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情况,认真查看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内业资料。检查中发现问题18条,检查组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如逾期整改不到位则停产整顿。检查组强调,未经县政府同意,不得恢复矿山石材开采。
检查组在富强石材有限公司检查
在还未复工的东方石材有限公司和东煌石材有限公司检查时,检查组要求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前的自查自改工作,复产复工申请要得到均口镇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能复工。检查组强调,未经县政府同意,不得恢复矿山石材开采。
检查组在东方石材有限公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