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着力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形成机制,坚决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灵活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将价格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截至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现市场调节,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建立。少数仍由政府定价的自然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科学定价制度。价格改革的持续推进,帮助企业减轻负担超过4200亿元,为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基本实现了价格管理从直接制定价格水平向建机制、强监管的转变。
已下放80多项政府定价
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是我国实施价格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按照这一思路,中央层面已经放开下放80多项政府定价项目,政府定价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5年来,农产品、资源能源、医药、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改革持续深化,价格改革爬坡过坎、稳健推进,对行业体制变革起到了“牛鼻子”的牵引作用。
2015年,农产品实现了价格全部由市场形成。为保障口粮安全,保护种粮农民收益,顺应市场形势变化,稻谷最低收购价稳步下调。同时,我国还稳健推进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探索出一条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价格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新路子,激发了生产、加工、流通、纺织全产业链活力,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
电力和天然气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能源。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思路,2013年迈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关键第一步。2014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从深圳启动。在不到3年时间里,我国全面完成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市场交易电量占到电网企业销售电量的23%左右;理顺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占消费总量80%以上的非居民用气价格主要由市场主导形成。长输、短输、配气等天然气全产业链和输配电价格科学化、精细化监管框架已基本建立。
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成为破除“以药补医”的突破口。2014年以来,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的药品价格均已放开由市场调节。目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已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已全面取消,对由此减少的医院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至90%。通过改革,我国将公立医院补偿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结束了60多年“以药补医”的历史,初步建立了公立医院科学运行新体制。
铁路运输价格改革也为铁路行业发展带来了更大动力。铁路货运按照与公路货运1∶3左右的比价关系,2013年至2015年分三步理顺国铁货运价格,并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允许铁路运输企业以国家规定运价为基准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把握改革脉搏是关键
农产品、电力、天然气、医药、铁路运输等领域的改革,都涉及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矛盾,又关系国计民生,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些领域的价格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关键在于坚定地把握住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脉搏。
——方向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的总体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从顶层对价格改革进行了设计。国务院多次对价格改革作出明确部署。价格改革严格执行了中央决策部署,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强化事中事后价格监管,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政府定价机制。
——步伐稳。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必须整体谋划,分步推进。价格改革的推进,明确了重点改革的三年计划、年度安排和推进步骤,对改革作出系统安排和具体部署。对每项重点改革,都充分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明确了“施工图”,把握好时机、节奏、力度,稳步有序推进。
——兜底线。价格改革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把保障民生放在首位。在出台电力、天然气、医疗服务等直接关系民生的重大改革方案时,坚持底线思维,配套制定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推公开。推进民主决策、公众参与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利推进改革的重要条件。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铁路客运等成本监审或定价办法,都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
价格机制引导资源配置
随着价格改革的推进,我国基本实现了价格管理从直接制定价格水平向建机制、强监管的转变,使价格机制真正引导资源配置,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成效不断显现。
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建立。中央政府定价项目由约100项缩减为20项,地方定价项目也由平均100项缩减为平均45项。按照价值量测算,中央、地方政府定价比重分别为1.45%、1.54%,优化了资源配置效率,调动了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激发了创业创新活力。
“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定价制度初步建立。目前保留的极少数政府定价项目,已全面实行清单化管理,并按照“准确核定成本、科学确定利润、严格进行监管”的思路,初步建立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科学定价制度。
价格杠杆促进降成本、调结构成效显著。通过煤电联动、输配电价改革、电力直接交易及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加大收费清理规范等措施,总计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收费负担4000多亿元。对电解铝、水泥、钢铁等产能过剩领域用电实行阶梯或差别价格政策,形成了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倒逼机制。
民生领域“保基本”政策框架初步确立。紧密结合我国中低收入群体人数较多的国情,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探索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保障了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