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下称“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老难题,迎来了新的解决方案。
9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通过免去金融机构利息增值税、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印花税、定向降准及再贷款支持等系列举措,来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贵的老问题。
“在现有政策范围内,这些举措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很大,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导向非常明显。”国家行政学院冯俏彬教授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调动银行积极性
对贷款定价的较低承受能力以及更高的违约风险和较高管理成本,这些都是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提不起兴趣的原因。如何调动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成为破解融资难、贵的关键点。
上述会议抓住了这一“牛鼻子”,即采取减税、定向降准等手段,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具体来看,此次会议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
另外,将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两项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
不仅如此,会议还提出推动国有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基层落地,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等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并适当给予再贷款支持。支持扩大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银行也是逐利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大,不能指望银行自觉去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而通过免利息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定向降准和再贷款支持,实际降低了银行给小微企业贷款成本,也就增加了银行利润,银行给小微企业贷款积极性自然会提高。”冯俏彬说。
其实,国务院自2013年以来就已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截至今年6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6万亿元,是2012年末的1.95倍,占全部企业贷款的32%。
尽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银行最主要的贷款方式是抵押担保,而小微企业受制于资金、设备,往往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相对较少,更是缺乏银行等金融机构青睐的土地使用权、门面房等,缺少合格的担保成为小微企业融资“拦路虎”。
为解决这一难题,此次会议提出,大力支持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尽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市县延伸,3年内建成覆盖省、市、县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农业企业融资发展予以支持。
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提出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希望通过股权投资、技术支持等方式,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发展,并提出推动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在3年内实现基本全覆盖,与融资担保机构一起,分散融资担保业务风险。
目前,已有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起融资再担保机构,并探索出成功经验。比如,安徽省探索出的“4321”政银担合作模式较为成功。“4321”具体是指对单户2000万元以下的贷款担保业务,由融资担保公司、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银行、当地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
冯俏彬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一些小微企业因为贷款申请条件较多、手续繁杂,从而放弃去银行申请贷款。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此次会议要求,适度放宽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有关商业贷款记录的限制条件,简化抵押权续期登记、不良资产处置等流程。加快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帮助小微企业及时便捷获得金融服务。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应根据这一类型企业特殊的生存发展要求,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因此,此次会议给出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利于小微企业成长宽松环境的形成,并进一步激活它们的活力。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小微企业占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比重约94%,解决了1.5亿人口就业,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口的70%以上集中在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