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安市环保局获悉,《南安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近日出台,将推进191家无环评审批手续、135家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石材企业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
根据《方案》,南安将依法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的非法“散乱污”石材企业。主要包括:位于石材集中区外,与居民区混杂、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非法企业;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
此外,进行石材集中区内违规企业的整治。规范位于石材集中区内的石材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环评审批、配套防治设施和达标排放的整治工作,对拒不落实规范整治的,依法予以查处、关停。
引导石材企业健康发展,也是重要任务之一。《方案》指出,将不断完善石材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规范运营污染治理设施;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推动企业规模化和清洁化发展;鼓励规下企业联合、重组,做大做强;建设再生资源示范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基地),发挥回收利用、废物再生企业的引领作用和带动作用;加大优惠政策措施的制定施行,鼓励扶持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整治任务分排查、集中整治、规范整改、总结4个阶段。其中,2017年8月底前为排查阶段,将完成对191家无环评审批手续、135家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石材企业的排查分类,形成关闭取缔清单(散乱污)和规范整改清单;2017年9月底前为集中整治阶段,将根据关闭取缔清单,执行严格的销账制度,采取“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予以关闭取缔;2017年12月底前为规范整改阶段,将根据规范整改清单,督促、指导、服务企业开展整改工作,规范企业相关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完善提升污染治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