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断“出走”的制造业引起了许多思考,而税费负担则成了众矢之的。近日,关于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投资10亿元在美国建汽车玻璃厂的新闻引起了舆论的广泛讨论。而与此同时,富士康母公司鸿海集...
不断“出走”的制造业引起了许多思考,而税费负担则成了众矢之的。近日,关于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投资10亿元在美国建汽车玻璃厂的新闻引起了舆论的广泛讨论。而与此同时,富士康母公司鸿海集团也于近日发布公告称,正在评估美国地区潜在的投资机会。于是,很多人称“曹德旺要跑了”、“富士康也要跑了”。
对此,曹德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美国没有增值税,只有40%的所得税,再结合各项生产成本计算,相较于在中国生产,在美国生产总利润会多出10%。在国内制造的成本上升成了曹德旺考虑搬迁的原因。
而就在今年上半年,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率领课题组对民营企业家税费负担进行了调研,期间与100多位企业家座谈。调研初步结果显示,企业家认为税收负担很重和较重的比例很高,达到87%。
李炜光表示,目前30%-40%宏观税负对企业来说过高,甚至可以称作“死亡税率”。因为我国大部分企业利润率不到10%,30%-40%的税费负担会导致大多数东部沿海加工业企业处于困境之中,甚至亏损倒闭。
对于李炜光这份“恰逢其时”的调查研究,以“死亡税率”来判定中国宏观经济的发展是否过于偏颇?尽管一些选择离开的制造业企业依然会将中国作为业务重心,但这也留给我们许多反思,接下来的税制改革又该如何走?
对此,《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对李炜光教授进行了专访。
近年我国“总税率”居高不下
《中国产经新闻》:激发您对“民营企业家税费负担过重”这一课题进行研究的原因是什么?
李炜光:当前有很多民营企业家反映他们的税费负担太重,这种声音听到的太多了,也引发了我的担忧:国内宏观经济下行的状况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缓解,是不是跟企业税负等有关?我们都知道,如果企业的发展状况不好,那么宏观经济层面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
《中国产经新闻》:对于得出“死亡税率”这一结论您的研究方法是什么,或者说这一研究过程是怎样进行的?
李炜光:我们主要是通过做调研,设计调研问卷,搞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通过调研东北、中南、东部等几个区域,加起来总共500个左右的企业样本,通过跟企业家面对面的交谈得出了这些信息。
如果用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中的“总税率”指标来衡量我国企业所承担的税负,就可以很明显看出结论。总税率是指企业的税费和强制缴费占商业利润的比例,2014年和2015年,中国的“总税率”维持在68.5%和67.8%的高水平上,不仅高于发达国家也远高于同类发展中国家。
《中国产经新闻》:您认为税费过高会直接造成企业走向“死亡”,这是否有些过于夸大税费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了呢?
李炜光:我所做的研究内容就是关于税负调查,所以我要从税收问题谈起。现在企业普遍存在利润率太低的问题,当前的税制设计很少考虑到企业的利润问题。无论是生产还是经营,只要是开发票就要交税,而不考虑利润问题,这样的税制设计显然是有问题的,加上各种强制性收费,这些相加会大大超过企业利润。如果一个企业的利润空间大,那么它的创新、投资能力就会更大,发展能力就会更强,你说税收与企业生存有没有关系呢?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了几个以往大家都不太注意或较少涉及的问题:第一,企业家选择频次最多的两种最不合理的税分别是企业所得税和与房产相关的税,这两种税并不是企业家缴纳数额最多的税,但显然这类“不起眼”的税在征收过程中给企业家带来了较大的困扰;第二,企业家普遍认为征税程序和税制设计等因素对企业的影响超过税率,这跟以往我们对“税负”的理解多少有点不一样,实际上更合斯密对税收基本原则的阐述,也说明我国企业家对税负的判断也没有停留在直观层面;第三,认为税收负担很重和较重的企业家比例很高,达到87%,认为税负可以接受的仅占8%,认为较轻和很轻的仅占1%,反映出我国总体税负水平可能已经严重拖累了企业经营;第四,在回答税负占营业额比重多少为宜的问题时,有40%的企业认为应该占到10%以下,56%的企业认为应占到10%至20%之间。这说明,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税费负担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是对过重税费征收的一种委婉的抗议。
为企业减税还有空间
《中国产经新闻》:您认为造成目前国内企业税费负担过重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李炜光:主要还是设计制度的思维方式,如果能够通过调节税收把企业搞活了,让企业更有力量去发展,那么宏观经济的复苏也没有问题。
美国的减税力度在里根时代就很大,时至今日,美国都在享受里根时代的减税红利,里根政府甚至引领了上世纪80年代全球性的减税运动。实施这种减税政策,一则,带来了经济的繁荣;二则,带来了新技术与信息革命,包括我们现在说的数字技术繁荣,都跟当年主张减税的里根经济学有直接关系。
因此,我们需要改变一些制度设计的传统思维,多从企业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中国产经新闻》:实际上,当前政府也在提倡“减税”,例如“营改增”等“减税”政策也在不断推出,您觉得结合当下的实施效果来看,实际作用如何?是否还有待加强?
李炜光:中央对于“减税”的决策是非常好的,这是切中了中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对于如何把减轻税负的问题落实在实际中,还有几方面需要考虑:第一,所得税还存在下调空间。企业家反映所得税重,是我们在调研之前所没想到的,因为所得税是非常小的一个税种,但显然这类“不起眼”的税在征收过程中给企业家带来了较大的困扰。所得税涉及企业留利多少的问题,不是说企业留利多就都拿去消费了,企业家会有自己的打算,未来的投资创业、技术创新,都需要给企业家留下充足的资金。所以,我们主张所得税也应该减轻。
第二,流转税存在转嫁不出去的可能。一旦转嫁不出去,这会成为企业实际上的税收负担。将这部分算在企业总税率的分子上,然后再除以企业的净利润,就会清楚看到企业的负担到底有多重。
第三就是五险一金,这在中国叫职工福利,但本身在国外叫劳务税,本身性质是税收,雇主对雇员要缴纳强制性税收,如果这个不降下来的话,企业的利润空间依然是个问题。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方面有待加强,由此可见企业确实还有很大的减税空间。
“减税”之外还可“轻税”
《中国产经新闻》:您对于接下来的税收制度改革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李炜光:未来是直接税改革要发力,不仅仅是“减税”,未来更是要“轻税”,“减税”是政策,“轻税”是机制。仅仅靠“减税”的话,今年减下来,那么明年、后年呢?特别是以后要实行直接税改革,如果加了新税的话老税还要重新改,因此减税是必由之路,为未来税制改革留出空间。
“轻税”是要作为一种制度来建构的,国外有很多这方面经验,比方说遇到经济衰退,税收就要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施行减税或者退税的机制。这需要一定的体制建设包括政府以及国民共同参与才能发挥作用。
虽然对于我们来说,建立这样的机制还很遥远,但从理念上我们要转变一下,中国从历史来说就是重税国家,我们不仅需要花很大成本去运行,也给企业家们造成很大负担。实际上,美国征收的是财产税,没有流转税,因此它的税收调整体现在后半程,所以无论什么样的产业发展都可以适应这种机制。
尤其是当前兴起的数字经济革命,这些互联网企业并没有大量的物理成本,不需要存货,产业链条很短,最大的支出就是人工成本,需要人工知识的整合,而在这一方面目前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因此对于制造业来说显得很“吃亏”。从宏观层面来说,从数字经济不断兴起的发展趋势来看,我们亟待从根本上改善当前的税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