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这可以直接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对外开放。”在2015年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和12月7...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这可以直接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对外开放。”在2015年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和12月7日“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国内外专家座谈会上,李克强总理3天内两度强调了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
12月22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实行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总理的表态和意见的发布,显示了国家在这一领域推进改革的决心和果敢态度。”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评价说。
多数企业没申请专利
为什么总理要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下,如此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汇桔联瑞集团副总裁、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主任郑自群看来,是为了进一步强化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意识。
“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终表现。”郑自群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从国际来看,全球企业的平均寿命是12年,超过12年的企业仅占20%左右。一些跨国公司之所以成为国际市场的常青树,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它们拥有某一领域的核心专利技术和享誉世界的商标,而这些知识产权才是它们利润的主要源泉和创造动力。
“虽然中国的知识产权发展相较国外起步较晚,但当前的发展和进步还是相当大的。”徐家力说。
据相关部门统计,自1985年专利法施行以来,中国的专利年度申请数量由最初的1.4万件攀升至2014年的236.1万件,增长了近168倍。截至2014年底,我国受理专利申请1545.5万件。
2014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首次突破200万件大关,达228.54万件;累计商标有效注册量839万件,两项均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此外,我国著作权登记总量在2014年也达到了120余万件,比2013年增长19.97%。然而,在这些光鲜数据的背后,国内仍有大量企业尚未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徐家力曾做过粗略统计,目前国内仍有一半以上的企业没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大部分企业没有申请过企业专利,“这些都会直接阻碍企业的长久发展,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会使得很多国内企业在走出去时遭遇阻碍”。
业内有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几年前,山东一家企业以近千万元年薪邀请德国科学家攻克了可有效去除或降低熔铸金属液中夹杂物的新型泡沫陶瓷过滤器技术,并投入几千万元开始生产。但在产品出口时才发现,此技术的国际专利早已被国外企业拿下。
与之相对应的,则是中国大陆首个进入世界Interbrand top100榜单的企业华为。现在华为每年至少将10%的销售收入投入研发,并按照国际规定申请专利授权,每年仅专利许可费就高达3亿美元。
因手握专利,华为无论作为被告(2003年,思科公司起诉华为侵犯知识产权)还是原告(2011年,华为以知识产权被非法转让诉摩托罗拉公司),最终都胜诉了。华为负责人多次强调,现在一年3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换来的是华为近400亿美元的年销售收入。
郑自群直言,知识产权已成为一些企业竞争和对抗的“武器”,如果我国企业再不提高意识,将很难在国际市场上寻求发展,“许多企业也许只有在裁了跟头以后,才会真正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垃圾专利”充斥其间
当然,在郑自群看来,除了要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如何让知识产权“活起来”,也是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面临的大问题。
郑自群解释称,有些企业虽然拥有很多知识产权,但能够有效实施使用的只是一小部分,很大一部分都处于浪费状态。
“欧美目前拥有众多的专利技术公司,他们80%至90%的收入来自于专利费的收取和技术转让,如美国高通公司,其8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专利转让和许可;IBM也将知识产权视为公司的独立收入来源之一,每年从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获得的收入超过10亿美元。”郑自群说。
要想让企业的知识产权“活起来”,一个关键点就是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应该是优质的。但徐家力坦言,当前有不少企业是单纯为了申请知识产权而申请,最后的结果是企业拥有的很多专利都是“垃圾专利”。
所谓“垃圾专利”是指一些技术原创性不高,甚至是国外已经成熟的技术拿到国内申请专利,或是设计不严密、防御性差、容易仿冒、侵权并引发诉讼的专利。
“垃圾专利的存在是因为有些企业申请专利保护的目的并不是保护自身的自主创新,而是为了申报各种扶持资金,甚至仅仅为了提升企业美誉度而申报。”徐家力说。
郑自群认为,当前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良莠不齐,也是造成垃圾专利不断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
郑自群说,随着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申请专利的需求在不断加大,如今知识产权代理已成为一个热门行业,越来越多的代理机构都想来分一杯羹,“低价”“快速”等成为他们竞争的“杀手锏”。
“知识产权是一项极为专业的工作。”郑自群指出,一项好的专利是需要时间琢磨的,代理公司不仅要着眼于企业本身的技术特点,还要对这项专利进行整体的规划,包括企业的发展需求、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政策与发展前景等众多内容都要考虑在内。
郑自群建议,国内企业不要因一时贪图小利而选择一些价格低廉、不够专业的代理公司,这样申请到的专利质量往往不高,这种专利不但很难通过转让许可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利润,在发现其他企业侵权时,也很难维权成功。
知识产权专家、安杰律师事务所顾问何菁曾公开表示,长期以来中国的专利代理人费用是非常低的,“很多国内企业要求几千元写一个专利,而在硅谷我们当年是15000美元写一个专利,这样金额量级上的差异,对中国专利代理人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郑自群希望能在适当提高专利代理人费用的基础上,加大对这一行业的监管与规范,让正规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为企业申请高质量的专利。
侵权成本过低
企业在申请专利上“图便宜”,在徐家力看来,跟目前中国专利侵权赔偿数额低有关系。
徐家力认为,尽管目前的民法通则、刑法、著作权法等都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作出了规定;北京、上海、广州也相继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仍有待加强。
“比如当前的知识产权赔偿数额比较低,这就很难让一个企业花大量的钱在专利代理身上。”徐家力说,“侵权成本过低,维权成本过高,直接影响了受害者的维权积极性。”
来自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法院的评估数据也显示,知识产权案件中,法院判赔的赔偿额不足起诉金额的15%。
与较低的赔偿相对的,却是维权人很高的维权成本。
徐家力直言,一起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完全审理结束需要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但侵权行为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即使最后真的维权成功,权利人也很难完全追回损失,低犯罪成本也会使侵权者有恃无恐。
除了要加大侵权惩处力度和提高赔偿数额外,徐家力建议,还应考虑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举证责任倒置的机制。
“知识产权本身具有无形性,因此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权利人很难完全掌握并列举出侵权人的行为,实际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并不利于权利人维权。”徐家力说。
互联网+的难题
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侵权案频发、高发。
12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数据称,该院知识产权审判从1995年全年受案50件到现今的全年受案6000件,翻了120倍,其中八成为涉互联网案件。
该法院同时公布了涉互联网十大经典案例,韩寒文学作品著作权纠纷案、“滴滴”商标权纠纷案等都位列其中。
目前正在热播的《芈月传》,也被曝出遭遇了网络盗播的危机。
徐家力指出,当前互联网具有传播快、无国界等特点,这会使得在互联网时代下的知识产权侵权变得更为容易和隐秘,一起案件可能涉及传播人、网络运营商等多个侵权主体,权利人的举证难度将更大。
“在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立法应该跟上,这也是目前我国所欠缺的。”徐家力举例称,比如专利法中没有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法律保护作出明确规范,这会导致企业在试图通过专利法来保护商业模式时无章可循;商标法所使用的尼斯分类表中也缺少电子商务产品的规定,比如一家卖服装的网店申请的服装注册商标,在网店被侵权时,很难受到保护。这些都会给互联网企业在注册商标或申请专利时带来麻烦,不利于维权。
徐家力建议,应尽快出台及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在网络侵权如何认定、如何举证取证、怎样保护网络商业模式等方面作出细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