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材”)2014 年度经审计后实现的净利润为 9,384.55 万元,未达到承诺净利润 10,000 万元。按照业绩承诺约定,需由承诺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 2015 年 4 月 8 日之前将利润差额以现金方式汇入易成新材账户。(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3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5 年 4 月 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易成新材已收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6,154,505.94 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于易成新材 2014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