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快推进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键材料升级换代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一《方案》旨在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化...
为加快推进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键材料升级换代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一《方案》旨在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化和规模应用能力与效率,促进一批新材料企业形成持续创新发展能力,推动我国新材料产业做大做强。根据《方案》,围绕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海洋工程、先进轨道交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国民经济重大工程建设需求。重点支持需求潜力巨大、国内尚属空白的关键新材料规模稳定产业化与示范应用。对重点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应用、关键装备、检验检测等产业链关键环节进行系统支持。
两年攻下20种新材料
《方案》提出,到2016年,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海洋工程和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发展急需的大尺寸单晶硅、宽禁带半导体及器件、新型平板显示玻璃、石墨烯、PM2.5过滤材料、高性能Low-E玻璃、高速铁路轮对、液化天然气船用殷瓦合金薄带、钛合金管、海水拌养混凝土、新型防腐涂料等20种左右重点新材料实现批量稳定生产和规模应用。促进材料生产企业与重大示范应用企业建立优势互补、紧密合作、利益共享机制清晰的新型关系。培育30家左右具有较强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的新材料企业。
《方案》明确要求,到2020年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民经济重大工程建设需要,突出重点,促进50种以上重点新材料实现规模稳定生产与应用。新材料产业创新能力和关键材料自给率显著提升,形成多个具有较强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的新材料企业,部分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影响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新材料产业化目标明确
《方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性能功能材料、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及岛礁建设急需的高端材料、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材料都提出了产业化目标。
新一代半导体材料将重点支持低缺陷12英寸及以上电子级单晶硅、超薄8英寸及以上绝缘体上硅(SOI)、宽禁带半导体与器件,以及AMOLED(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面板)有机发光材料及器件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到2016年,形成年产120万片12英寸及以上电子级单晶硅片和年产12万片SOI能力,单晶硅片符合SEMIC12标准要求并在大规模集成电路等领域规模应用;6英寸及以上氮化镓半导体年产超过2万片,并在大功率器件领域实现规模应用;高纯长寿命AMOLED有机发光材料年产达到5吨以上并在新型显示领域实现示范应用,产品性能较目前提升20%,成本降低30%;高能射线探测用碲锌镉半导体材料与器件实现产业化,碲锌镉晶体年产达到4000万mm3,并在工业CT及专用探测器等领域实现规模应用。新型玻璃材料也将获得重点支持。
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用高端金属材料也是支持重点。支持自升式平台桩腿用高强结构钢产业化;支持大型油船货油舱耐蚀钢产业化;支持深海油气输送用厚壁管线钢产业化,管线钢最大壁厚达到38mm,年产能达到20万吨,在1500米深海油气田实现万吨级示范应用;支持海洋石油天然气运输用金属复合管产业化和示范应用;支持薄膜液舱型LNG船用冷轧殷瓦合金薄带产业化;支持深井、超深井及低温开采急需的高性能铝合金钻杆及油套管的产业化。
在大气污染治理新材料研发方面,《方案》也将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工业用高性能PM2.5过滤材料产业化和规模应用,PM2.5过滤材料过滤效率大于85%,长期工作温度不低于240℃,年产能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烟气粉尘排放浓度降低50%,在5家以上大型燃煤发电、钢铁或水泥企业实现规模应用;支持高性能脱硝材料及器件产业化。
近年来,我国高铁技术突飞猛进,对新材料行业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急需的新材料将是《方案》支持的重点。支持高速铁路用轮对、车轴、轴承、转向架、弹簧等配套材料产业化,突破钢种成分优化、强韧性匹配、抗剥离性能、接触疲劳性能批量生产及检测技术,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均满足EN13261等先进标准和国产试制技术条件的要求;支持高性能铸造铜包铝、铬锆铜导电合金产业化与示范应用,铜包铝导电合金年产能达到1万吨,铬锆铜合金接触线产能达到2万吨,在高速轨道交通领域实现示范应用;支持蜂窝芯材用芳纶纸产业化与示范应用。
产业结合是成败关键
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相关专家表示,长期以来,在新材料的生产研发中,产用脱节现象普遍,严重阻碍了新材料产业的发展。
为此,《方案》明确指出,要鼓励机制创新,促进产用结合。发挥市场需求对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的引导作用,着力解决产用脱节问题,鼓励新材料生产企业与重大示范应用企业密切合作,形成紧密合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缩短新材料从产业化到规模应用的周期。
为保障新材料产业化项目落地,《方案》明确表示,将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实行加计扣除。鼓励产用单位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清晰的新型合作机制,合力推动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应用、关键装备等协调发展,缩短新材料产业化和规模应用的周期。
《方案》提出,要加强新材料产业化和示范应用等环节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构建若干具备比较优势的专利组合,在国外主要贸易国部署一批专利,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在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组建专利联盟,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建立健全我国新材料检测评价标准体系,积极参与新材料国际标准制定。
与此同时,要不断完善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研究提升大气污染物排放、建筑节能等重点行业标准及设计规范,通过相关标准提升,带动和促进一批重点新材料及器件实现规模应用。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向新材料产业化和重大应用企业。鼓励新材料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参与国际重大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