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7日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正式发布的退市制度对5项进行了修改,改革完善退市制度。第一,进一步完善主动退市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7日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正式发布的退市制度对5项进行了修改,改革完善退市制度。第一,进一步完善主动退市的程序,将相关内容修改为“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须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二,明确了强制退市的标准,增加了信披违法的因素;第三,明确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意外情形;第四,完善退市整理期制度,为降低公司重组协调成本,防范投机炒作及股价异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将实践中涉及重组的退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由股东自主决定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做法纳入《退市意见》进行规范;第五,扩大了相关主题股票减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