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环保部与31省(区、市)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这被认为是各省与环保部签订了控霾“军令状”,标志着全国性治理雾霾的行动正式启动。
从新闻的背景来讲,这其实是去年9月份国务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称大气国十条)之后,在环保部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六省区市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目标全覆盖。
这则消息主要有两个亮点,一个是军令状以表格的形式明确了31个省(区、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另一个是明确了将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约谈有关负责人。
这则消息令人兴奋。然而,在兴奋之余,细细品味其中的细节,其实有多处值得商榷。
首先,消息来自于环保部一份通稿,除了各省(区、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外,其他事宜一概语焉不详,如此重要以致关系到中国每个民众生命和健康的文件,为何不公开全文?
其次,也是最为重要的,各省(区、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一概为浓度的降低,比如北京、天津、河北的PM2.5年均浓度下降目标为25%,广东、重庆为减少15%等等,从已经发布的大气国十条和部分省份已经发布的治理方案来看,浓度降低的参照系为2012年。
但问题也在于此,第一,各省(区、市)是否有2012年的PM2.5年均浓度值?就笔者所知,至少在目前公开的数据资料中难以找到,而且即使有,2012年,各省市对于PM2.5的监测站布点也还在起步阶段,点位的数量以及对应的数据能否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也很难说。
第二,对比军令状和大气国十条,目标的唯一不同在于,大气国十条要求了到2017年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这一数字不容小觑,这是所有省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中出现的唯一的具体数字。问题也由此而来,为什么各省市不能像北京一样出具一个具体的目标?而是搞一个相对浓度的减少比例呢?毕竟,我们搞不清2012年的PM2.5浓度。
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反推这个60微克/立方米,这是在2012年基础上降低25%的结果,那么由此可以推出2012年的PM2.5年均浓度在80微克/立方米左右。
80微克/立方米,这个结果是否真实?其实可以做个对比,2014年1月2日,北京市环保局首次公布2013年北京市PM2.5的年均浓度值为89.5微克/立方米,这一年均浓度值是北京市在首次有了35个监测站点、春夏秋冬四季完整监测数据后的对应结果,这被认为是北京PM2.5监测元年的数据,也是空气在2012年基础上改善了一年后结果。
那么,对比2012年的80微克/立方米和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我们会问,我们应该相信去年北京空气其实没有改善,还是要去理解为国十条引用的2012年的基础参考数据失真?如果失真,那么军令状的目标严肃性和准确性就值得怀疑了。
其实,由此我们也可以引出第三个值得商榷的问题。对于控霾目标采用浓度比例减少而不采用设定具体浓度值,很可能为数据造假腾出空间。但举一例,比如某市的监测点位为10个,其中5个在市区,5个在郊区或者风景区,两者PM2.5浓度差距较大,以市区年均浓度200微克/立方米和郊区50微克/立方米的来计算,该城市2012年的年均浓度为125微克/立方米,
但此后一年里,市区监测浓度未有改善(暂且不谈增加的可能),地方为了防止影响考核,该地区可能选择加大郊区的布点而缩减市区布点,最后增加了2个市区监测点,而增加了6个郊区监测点,那么该地区的PM2.5年均浓度就变为了109微克/立方米,从而达到了年降低浓度10%左右的任务,但是实际上,该市空气质量并未改善。
第四,军令状要求各各省(区、市)制定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到年度,但是从目前如北京和河北等省份已经发布的实施方案看,没有一家有年度分解目标,而且只有北京将各辖区的PM2.5浓度降低值予以确定。一个连明细都没有的考核,责任如何确定?约谈也只能成为空谈。
而且,军令状疑惑和值得商榷之处不仅于此,但是,仅从以上四处,就足以对这份军令状予以重新审视。军令来得轰轰烈烈,但请认真严肃,最重要的,还应进一步体现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