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在福安赛岐工商所和赛岐法院的共同调解下,消费者缪某从赛岐某五金店老板手上接到3000元的第2笔赔偿款。自此,福安赛岐工商所运用行政司法调解手段成功调解一起金刚石圆锯片断裂照成...
日前,在福安赛岐工商所和赛岐法院的共同调解下,消费者缪某从赛岐某五金店老板手上接到3000元的第2笔赔偿款。自此,福安赛岐工商所运用行政司法调解手段成功调解一起金刚石圆锯片断裂照成消费者眼球受伤案件,帮助缪某获得赔偿1.6万元。据悉,缪某于1月1日从赛岐一家五金店购买了两片瓷砖专用锯片,用于自家装修使用,锯片没有中文使用说明。1月6日,使用该锯片时,锯片突然断裂,断裂部分溅入眼中,造成眼球受伤。期间消费者与经营者数次协商,经营者推脱厂家会对其进行赔偿,苦等数日未果,于1月14日向福安市工商局投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所有医疗费用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赛岐工商所接诉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数次面对面的调解,同时也与厂家进行了2次联系,经过调解人员努力,在春节之前,经营者先行支付给消费者医疗费13000元。
春节过后,受害者前期医疗费用还差4000余元,后续治疗费用所需金额数目更是不少……经营者方面先期已垫付13000元,家庭承受不起更重的负担,而厂家却迟迟没有回音。于是赛岐工商所联合赛岐法院,希望在维护好消费者权益的同时,能够妥善处理消费纠纷。2月27日,在法院、工商所的积极配合下,双方第四次坐到了协商桌前,在协商中法院与工商所的调解员向双方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相关法条。向消费者家属建议,待受害者情况稳定后,根据医疗费、医院鉴定等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指导经营者在厂家不配合的情况下,应当准备证据做好向厂家追诉赔偿的准备,同时要做好责任鉴定。经过2小时的协商,经营者同意再支付给消费者3000元医疗费。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查阅使用说明书,对没有使用说明书或使用说明书不为中文的商品应拒绝购买,同时向工商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