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于今日收到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241000012 ,发证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 ,有效期为三年。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可连续三年(2012年—2014年)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12年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