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恩超硬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标的企业)39%国有股权进行公开转让。挂牌价格42万元(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科恩超硬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31日,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屏路11号,注册资金180万元,经营范围:金刚石磨料、磨具及配套机械产品的生产、销售;立方氮化硼磨料、磨具及配套机械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司现有职工18人。
二、标的企业股权构成情况
法人股东1名: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0.2万元,占39%。自然人股东4名:胡永强出资95.4万元,占53%;史伟亚出资7.2万元,占4%;孙俊涛出资5.4万元,占3%;贾青锐出资1.8万元,占1%。
三、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258号签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豫国资产权[2012]12号)。
四、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河南万隆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标的企业资产总额为265.60万元,负债总额为182.25万元,所有者权益83.35万元。
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标的企业资产总额为256.38万元,负债总额为177.25万元,净资产为79.12万元。该评估报告已于2012年8月7日经省政府国资委核准备案(备案编号:2012-61)。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有中国合法居民身份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受让行为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的限制;或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不存在重大社会、司法、金融、行政等方面的处罚或不良记录。受让方具备相关行业经验或业绩。
2.股权转让后,受让方应保证标的企业继续承担原有的债权债务和已签订合同的履行。
3.有权签署和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和履行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
4.接受标的企业章程规定的一切股东权利义务。
5.意向受让方受让后3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如因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则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转让方将其产权再行挂牌转让,再行转让的价款低于本次转让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6.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有关受让国有资产的其他规定。
七、公告期限及转让方式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1日。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10万元受让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和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和拍卖佣金;若受让未成功,则无息退还。
咨询电话:0371-65665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