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欧盟和日本正式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诉讼的第60天之后,中国与美欧日就稀土出口限制问题尚未达成协商结果。
3月13日,美国、欧盟和日本以违反WTO协议为由,就中国限制稀土等原材料出口问题正式向WTO提起诉讼,并向中方发起磋商请求。按照规定,中国应在60天内与其谈判,争取磋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美欧日有权要求WTO成立工作小组进行调查。
昨日(5月15日),在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中国和美欧日关于稀土出口限制案还未达成协商结果,目前正在协商。
据悉,中国和上述三方目前均没有让步的迹象,此案很可能让WTO正式调查,并走入法律程序。
此外,笔者了解到,中国的稀土配额并不存在“不够用”的问题,去年我国稀土出口配额只用了大约一半。这主要是由于海关限价与国内卖家报价存在差价,外国客户已开始寻找稀土的替代品。
商务部:未达成协商结果
近年来,我国针对原料出口开始实行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稀土资源税调整、稀土出口配额管理。一系列调控政策和行业整顿抬高了国际稀土价格,出口限额更是让欧美等国不满。
据悉,围绕中国稀土出口限制一事的纷争可追溯至2009年。当时欧盟、美国与墨西哥先后将中国的原材料出口限制政策告上WTO,三方所列举的原材料涉及铝土、焦炭、萤石、镁、锰、硅铁、硅化碳、黄磷和锌9种。
以上9种原材料并不包含稀土,但这被普遍认为是一次“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做法。今年1月31日,WTO裁定中国铝土矿、萤石等9种原材料“违规”,随后美、日和欧盟三大经济体便联手发难中国稀土。
3月13日,美国、欧盟和日本正式向WTO提起诉讼,针对中国稀土出口关税、出口配额等管理措施向中方发起磋商请求。按照规定,中国应在60天内与其谈判,争取磋商解决。如不能在这一期限达成协议,美欧日有权要求WTO成立工作小组进行调查。
目前,60天已过,沈丹阳昨日表示,稀土出口限制案目前正在协商中,尚未达成协商结果。
“如果磋商未果,将会由原告向WTO申请专家组调查,如果调查结果对被告方不利。那么被告可以抗议,并再次调查。第二次调查仍无太大变化的话,就无需经过被告同意,直接进入法律程序裁决。”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中美欧战略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何伟文在接受笔者采访时介绍,“在对磋商期的理解上,应该是从真正开始磋商算起,现在磋商应该还在进行中”
加强稀土管理为环保需要
据笔者了解,中国和美欧日均没有让步的迹象。在何伟文看来,若此案正式让WTO正式调查,并走入法律程序后,不排除中方败诉的可能。
北京WTO事务中心首席专家程大为也认为,除非逼迫中国让步,否则美国等不会轻易放弃。不过,经过专家数次听证、评审,直至中期报告出台,到最后全体WTO成员评审,最终报告出台,整个程序至少需要一年时间,这将给国内稀土产业调整争取更多的时间。
针对这种说法,何伟文分析说,的确有这种先例,美国在小布什执政期间就曾明知违规而征收钢材附加税,虽然最终败诉,但在调查期间,美国钢铁企业扭亏为盈。但他提醒说,这种做法风险比较大,因为最后可能还要赔钱。
不过从我国自身角度来看,也仍有理由加强稀土产业的管理。在4月的一次发布会上,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特别强调说,中国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完全是出于保护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配额和关税措施是综合措施的一部分,中国对稀土开采、生产、环保等环节也都采取了同步的管理措施,符合WTO规则。为佐证其观点,他还在现场拿出3张稀土开采现场的照片介绍说,稀土开采造成的环境破坏“触目惊心”。
目前,稀土企业获得出口配额已经跟环保核查结果紧密挂钩。记者采访了解到,经过环保部两批公示后,国内有56家稀土企业环保达标。此前32家稀土出口配额申报企业中,仅有包钢稀土在内的7家企业未能获得共计4393吨的预留配额。
去年出口配额只用了一半
同时,笔者注意到,海关数据显示,中国的稀土配额并不存在“不够用”的现象。截至2011年11月底,去年稀土出口配额只使用了49%。
“2011年全年的出口配额使用量刚刚过半,从数据上看,配额指标过剩了。”稀土分析师杜帅兵向记者分析称。
与出口配额相比,国外客户的苦恼更多在于“用不起”。记者当日采访了解到,稀土出口的价格与国内市场报价相差最大时能达到近10倍,这个价格并非由国内卖家单独制定,其中既包括了各种中间环节和管理成本,也涉及到工信部、海关、环保部等多个管理部门。
据了解,一般海关出口限价为国内市场通行价的200%以上。
“以氧化钇为例,国内报价在每吨十七八万元人民币,出口报关税价格差不多在每公斤110美元(相当于约69万元人民币/吨),个别大企业报价比这还要高一些。”杜帅兵说。
对此,有不愿具名的国内稀土贸易商反映,“出口价格(限价)提高后,国外企业在采购这块的成本增加很多,很多客户已经开始考虑一些代替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