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下月将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并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油气资源税。针对此次改革,国家财政部昨日表示,税改并不会影响成品油价格,也不会增加炼油企业及消费者的负担。此外,中国石化董事长傅成玉之前也表示资源税实际税率仅为3.7%,对中石化整体盈利影响不大。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舆论普遍关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及影响等问题做出了相应回答。
统一改征资源税
从本次资源税条例修改内容来看,一是增加了从价定率的资源税计征办法,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相应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税负水平,税率为5%-10%,这次改革暂按5%的税率征收;二是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油气资源税收制度,取消了对中外合作油气田和海上自营油气田征收的矿区使用费,统一改征资源税。
另外,考虑到国务院已批准从2007年2月和2011年4月起提高焦煤和稀土矿资源税税率标准,此次条例修改,将焦煤和稀土矿分别在煤炭资源和有色金属矿原矿资源中单列,并将国务院已批准的税率写入条例,而这次资源税条例修改对煤炭等其他资源品目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标准未作调整。
财政部还称,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研究推进其它资源品目资源税改革,条件成熟时将逐步扩大从价定率计征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水平。
10月以来,中国华北、华东、华南等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成品油控量销售,一些社会经营单位经营的成品油价格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限价。而针对此次改革是否会对油气产品价格造成影响等问题,财政部表示,目前中国原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主要根据国内各类原油所挂靠的国际市场相关品种的原油价格确定,在此定价机制下,国内资源税的调整不会影响原油价格水平,不存在价格传导,影响的只是原油开采企业的利润水平。
天然气基准价不变
在天然气方面,财政部表示,国内天然气实行政府指导价,目前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为每千立方米1,155元人民币,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后,仍执行这一基准价格,因此不会对用气企业和最终消费者使用的天然气价格造成影响。
另外从新疆及整个西部地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试点情况看,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后,确实没有对原油、成品油及天然气价格造成影响。
中石化:盈利影响不大
此前,中国第二大综合石油公司——中国石化董事长傅成玉也表示,公司经调整的资源税实际税率仅为3.7%,对整体盈利影响不大。
不过,投行工银国际的报告则称,预计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的改革进一步向全国铺开后,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于2011-2012年度盈利将减少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