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价差有30%,光伏组件厂更倾向于出口而非内销
继风电场因为并网问题而被迫“晒太阳”之后,部分光伏发电厂也遭遇了因缺乏太阳能电池板而“晒太阳”的窘境。行业人士认为,国内光伏发点政策“未按市场规律办事”是主因。
光伏电场“晒太阳”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年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指出,由于目前国内光伏组件制造商对政府制定的电池板售价不满,导致光伏发电项目因采购不到电池板而不得不“晒太阳”。
梁志鹏以全国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省区之一的青海省为例说,该省有很多光伏发电项目支架已经做好,但买不到电池板,国内许多制造企业不愿意给这些项目供应电池,而宁愿把电池卖到国际市场上去,导致国内很多项目签订了合同后又撕毁了合同,宁可按照合同法打官司赔钱,也不愿意做。
与梁志鹏有同样担忧的是西宁市太阳能协会会长赵恕。赵恕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目前青海省的光伏发电项目对电池板售价的要求大都为11~12元/瓦,而对于主要向欧美市场出口的光伏制造商来说,这一价格不但毫无吸引力,而且会令企业亏损。“因此,尽管国内太阳能电池板并不缺货,但和发电厂的价格谈不拢。”
一家光伏制造企业的高管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证实了上述说法。该人士称,目前国内光照资源丰富的青海、西藏、内蒙古、新疆及甘肃等省份均面临“有厂无(电池)板”的窘境,这一现象并不鲜见。
据该人士介绍,由于目前太阳能电池板在国际市场的售价为15~16元/瓦,平均较国内11~12元/瓦的价格高出5元左右,价差达到30%左右,因此厂商普遍对国内光伏发电项目“不感兴趣”。该人士告诉本报,政府的光伏发电项目招标中,投标方均为国家大型电力央企,这些企业为投标成功而不计成本地降低价格,并且对市场的实时行情也缺乏了解,与生产厂商的交流十分有限。而此种投标方法之下,最终中标的价格往往低得令厂家无法接受,因此光伏发电项目只能“晒太阳”。
“因此,国内的组件企业也学会了钻空子。”上述人士告诉本报,“他们与这些投标的央企签订的是意向合同,只要价格太低,就不供货,转身卖给国外。”
据了解,太阳能电池板按照转换率等性能的优劣分为A、B、C三个质量等级。其中A等产品的转换率为15%,B等和C等则依次较上一等降低3%左右。而A级品目前基本全部出口国际市场,剩下的B级品和C级品才可能供应国内,上述光伏制造企业高管告诉本报。
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太阳能分会副理事长孟宪淦也指出,尽管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的产量相当于欧美需求的2.5倍,但真正卖给国内市场都是积压的低质量产品。
补贴还需完善
针对上述让光伏发电项目“晒太阳”的现象,有光伏生产商认为,“金太阳”补贴政策实施一年多以来,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而是与市场行情脱节,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金太阳示范工程”是国家2009年开始实施的支持国内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项政策。然而,该项补贴是针对招投标实施的补贴,投标方企业拿到补贴后并没有动力减少上游企业的成本。因此,该项政策并不能直接惠及光伏组件的生产商,由此导致生产商缺乏为光伏发电项目供货的动力。
梁志鹏副司长表示,国内光伏市场在相关扶持政策的鼓励下并非无所作为,2010年国内新增了50万千瓦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而到2009年时累计才有3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增长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但国内厂商却并不领情,“市场不好、卖不出去的时候,说国家应当启动市场,一旦市场启动起来了,他们又看不上国内市场,觉得国际市场很好。”
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新能源商会国际事务部高级商务专员杨来表示,新能源行业是靠政策吃饭的,合理的电价不出台,做了也没谱。应该借鉴德国固定电价的政策,转变我国招投标形势,企业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才有盈利空间。
同时,上述光伏企业高管向本报表示:“‘金太阳’补贴力度太小,根本无法盈利,稍有规模的企业都不看重国内市场,因为不愿做赔钱买卖,小厂家大都给大企业做OEM(代工生产),只有少数会靠低质产品来换‘金太阳’项目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