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0日,荥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王新亭带队赴深圳开展“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招商工作。在由中国涂附磨具协会、中国磨料...
7月20日,荥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王新亭带队赴深圳开展“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招商工作。在由中国涂附磨具协会、中国磨料磨具协会、中国超硬材料协会及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联合主办的“产业转移升级,融资创新发展”——中国涂附磨具、磨料磨具、超硬材料泛珠三角论坛上,王新亭就郑州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定位、空间定位、优惠政策等内容作了详细介绍。“郑州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引起了与会企业代表的浓厚兴趣,针对入驻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提问络绎不断。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王新亭
依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和中原经济区战略,按照河南省、郑州市发展规划总体方针,以发展特色经济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宗旨,建设中原经济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郑州市新材料集聚区是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央地对接,实施国家战略,联合打造中原经济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意在整合、集聚国内以超硬材料为主的新材料行业,全面降低企业综合运营成本,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位于荥阳市中心城区西北部,陇海铁路两侧,S232以西,郑上路以北,西邻上街区,总规划用地面积10平方公里,已经实现了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全覆盖,优惠政策办法全出台,项目用地价格最优惠,并聘请了行业知名专家王光祖、王秦生、朱峰、刘明耀、李志宏、赵新力、元晋予、李颖等八位专家领衔的专家顾问团组,吸引了全国超硬材料行业的广泛关注。
2012年11月21日,荥阳市人民政府已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合同,涵盖了国机精工集团、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和部分标准化厂房BT合作、全国超硬材料交易中心、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等建设项目。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整体规划
为彰显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超硬材料产业特色,打造高端一流的企业发展氛围,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结合超硬材料的行业特点和产业发展需求,委托行业顶级机构——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该规划本着“高起点与高标准、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产业为主配套为辅、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着力打造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专业化、特色化、高端化工业园区。
总体目标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以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契机,按照智慧化、绿色、生态、立体交通物流、循环经济理念规划建设,以超硬材料产业为核心,配套超硬材料辅材及装备产业,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超硬材料产业基地,通过3-5年左右时间的建设,形成投资超350亿,工业产值超1000亿的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形成中国唯一、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钻石城”、“中国研磨装备城”、“超硬材料制品产业谷”,中原文化底蕴特色突现的“中国一极”现代产业基地。
产业定位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结合郑州本地产业基础,优先发展超硬材料及制品、现代功能与结构陶瓷、新型研磨材料和制品、与新材料相配套的原辅材料和高端装备项目,重点发展以下项目:
1、超硬材料及超硬材料制品。包括超硬材料合成、超硬材料微粉及超硬材料制品。
2、新型研磨材料及制品。包括SG磨料、碳化硅微粉、煅烧磨料、镀铱磨料、高档磨具等。
3、先进陶瓷。包括高性能无压烧结碳化硅、氧化物陶瓷、碳化硅陶瓷等、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和多孔陶瓷。
4、新材料原辅材料和高端装备。高端装备主要包括高端研磨材料及装备生产装备,超硬材料制品成套装备。
空间布局
按照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目标,结合用地现状和产业现状,统筹兼顾、综合协调,以科学大道和荥王路作为集聚区的纵横两条发展主轴线,形成“两轴—— 一带—— 一心——四片区”的空间结构。
两轴:科学大道东西横贯集聚区,是集聚区的功能发展及景观发展主轴,兼做集聚区迎宾大道的功能;荥王路作为南北向主干道,是集聚区的另一条发展主轴。
一带:指沿陇海铁路以及索河支流,结合两岸滨河绿化景观带的建设,营造舒适宜人的绿色生产与生活空间。
一心:纵横两条发展主轴的交汇处是集聚区的产业服务中心,包括产品展示、集聚区综合管理、企业总部基地、工人文化宫等功能,服务于整个集聚区,是集聚区规划的重点,将引领整个集聚区整体的发展。整个集聚区生产区生活区分开布局,采取集中办公形式,各个地块组团内不再单设办公楼,办公集中在企业总部基地内,各个地块内在厂房一侧设辅助用房。根据服务半径,以地块为单位划分为几个功能组团,每个组团集中配置一处组团级服务站,解决餐饮、娱乐等问题。
四片区:指集聚区西部的以新型研磨材料及陶瓷制品为主的西部发展片区;位于集聚区中部的以超硬材料产业为主的中部发展片区;位于集聚区东部的以国机精工产业园为主的东部发展片区;以及位于陇海铁路以南的综合发展片区。
服务体系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将建立以产品交易平台、科研支撑平台、检验检测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主体的服务平台,为入驻产业集聚区的企业提供包括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全过程的专业化服务。
优惠政策
一、鼓励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入驻
(一)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后,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市财政给予企业以下奖励。
1、境外资金(包括港澳台地区)实际到位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给予30万元人民币奖励;每增加3000万美元,追加30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人民币。
2、市外域内资金实际到位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给予30万元人民币奖励;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给予50万元人民币奖励;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给予100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域外境内资金1.5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属于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的项目,在项目投产产生效益后,新形成的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第一年全额扶持企业,第二年扶持50%。
(三)土地实行阶梯价,首批入驻企业享受产业集聚区土地现行最低价。鼓励首批企业入驻,从该优惠办法发布之日起到2013年12月31日止,入驻企业享受土地现行最低价。
(四)生产性项目免缴行政事业性规费。
(五)市科工委、科技中心帮助企业申报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六)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需经省级或以上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认定合格),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设立产业集聚区科技企业创业中心(孵化器)。符合产业集聚区定位和节能环保要求,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的高科技项目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实验项目,允许作为孵化项目进入产业集聚区科技企业创业中心。
二、鼓励中小微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
固定资产投资小于1亿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鼓励企业购买、租赁标准化厂房,或按产业集聚区统一标准自建标准化厂房,产权(集体产权除外)可独立分割。
(一)支持自建标准化厂房
1、支持多家企业自主联合、组成团体,根据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按照统一标准自建标准化厂房。
2、对企业自建标准化厂房予以补助。容积率1 .6 以上、建设密度不低于35 %,当年竣工的三层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 经审核验收后, 由市财政按照三层以下每平方米50 元,四层及以上每平方米100元给予资金补助。
(二)支持企业购买、租赁标准化厂房
1、购买标准化厂房,可向当地银行申请办理按揭分期付款,由市财政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补助。
2、租用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的企业,给予3个月时间的搬迁过渡期,按时完成搬迁的企业,自签订租用合同之日起,由市财政支付过渡期厂房租金,最多不超过3个月。
本优惠政策适用于2013年12月31日前签约的企业。
相关阅读: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优惠办法出台:http://www.idacn.org/news/content-20202-1.html
郑州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揭牌暨项目签约仪式:http://www.idacn.org/news/content-19863-1.html
中机六院与荥阳市政府签订框架协议:http://www.idacn.org/news/content-20753-1.html
荥阳市与国机集团签署合作协议:http://www.idacn.org/news/content-20562-1.html
中国磨料磨具交易中心情况简介:http://www.idacn.org/news/content-228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