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重点工业企业要在信息化引领企业发展、向高附加值的产业链延伸、发展装备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建立创新平台和技术联盟、“走出去”等五个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意见》确定了山东省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目标:到2011年,全省350户重点工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利税、利润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保持在 40%以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明显进步,节能减排全面推行,企业信息化加快推进,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和完善,形成一批以大企业为龙头、产业产品为链条、中小企业紧密配套的产业集群,在带动就业、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在推动产业链延伸方面,《意见》要求各级结构调整及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要积极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挥产业集群的龙头作用,同时建议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突出支持产业集群中为重点龙头工业企业配套的关键零部件、基础件、功能部件生产中小企业发展。
关于发展装备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方面,《意见》要求,今后3年内山东省内开工建设的交通、能源、原材料等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产业振兴规划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要优先采购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的设备。
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也被列为主要工作之一。对重点工业企业提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和扩大内需调控资金等优先给予支持,各级政府在用地上重点支持。各级科技专项资金要向重点工业企业倾斜,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税前扣除。